为规范超市经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全院师生消费放心食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超市必须持《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有传染病人员,立即换岗.
二、进货时查看供货方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等证件,看供货方是否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所购商品,不得从无相应资格的经营者手中进货. 三、进货时要查看所购食品质量是否合格,不得进购“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渗假使假,假冒伪劣、以次充好,霉烂变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
四、经营食品必须要索证索票。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检验合格证,食品质量检验检疫证明,进货发票和其他进货配货凭据等。
五、食品陈列要离墙离地,存放食品的仓库要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和其它有害昆虫极其孳生条件的措施,储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六、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七、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及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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