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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旅游地区旅游产业链优化的外部环境建设

来源:知库网


弱势旅游地区旅游产业链优化的外部环境建设

[摘要]弱势旅游区产业链的优化主要依靠链环配比的调整、链核的重构、产业链拉长等途径实现。但是,外部环境是弱势旅游区产业链重构的保障和支持系统。需要有效配置区域内部的旅游资源,搭建信息、人力资源平台,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可进入性,加大政府在财政、税收方面对旅游业的支持,发挥旅游行业中介作用,切实考虑游客、目的地社区居民利益。

旅游业产业链的特征可以归结为:(1)生产链环可以独立存在,各自独立投入产出物质、信息;(2)生产链环之间无刚性的技术、程序约束;(3)生产链环之间存在隐性扣接,尽管通常表现为相互独立,但是,在数量规模、等级的配比上,客观上存在隐性的制约性、虚线的纵向连接;弱势旅游地区,可以大体分为五种类型:资源匮乏型;开发滞后型;营销不足型;基础设施制约型;空间偏远型。而弱势旅游区的产业链主要表现为:链环不配比、链条短、链核缺失。

弱势旅游区的产业链优化,产业链链条层面优化的基本思路是提高链环的咬合度、增加粗、拉长链条,重新构建单一或者复合链核。在链环层面,主要是优化产业中几个分部门的行业结构,完善市场机制,实现市场理性);在环点层面,主要是通过企业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实现价值的有效、高效创造、传递及分配。但是,除了链条整体、产业内部行业、相关企业进行改进之外,外部环境对于弱势旅游区的链条优化同样具有重要价值。

一、区域内部产业链的宏观协调

弱势旅游区在空间地域上通常是跨行政区划的自然体。由于核算、考核体制的原因,因此有必要从地方政府的各自利益以及全部区域的整体利益上,综合讨论弱势旅游区的产

业链优化的外部环境问题。

1.区域内部旅游资源有效配置

在对区域内部所有旅游资源全面、系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自的旅游产品发展的重点,实现资源、产品互补,在源头规划阶段就避免恶性雷同竞争、重复建设出现,区域内部人文、自然旅游产品要有机结合,同一大类资源的要进行错位设计,提高整体的产品数量、产品特色、产品优势,在资源、产品的分布空间上,保证点、线、体的节奏变化,提高供给的有效性。

2.区域对外整体营销

通过提炼、整合,逐步形成区域统一旅游产品品牌;依托旅游产品展销会、旅游节庆活动,打造统一营销平台,促进区域联动,积极与强势旅游区合作,借助强势旅游区的成熟销售渠道、销售载体、销售方式,捆绑提供区域内旅游产品。另外,在分销渠道选择、宣传促销策略制定方面,企业内部形成统一思路。

3.区域内部的无障碍旅游

旅游业的地方保护在一定的较短时间内,可能会保护落后,维系旅游业的生存,但是,从长远而言,会弱化旅游业的整体危机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最终阻碍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产业链的升级。

应该按照市场规律,尊重市场机制,保证区域内无障碍旅游:地接点不限制或者不变相限制组团社旅游车的合法自由通行;不强制捆绑销售低值旅游产品;允许公务团异地旅

行社组发团;等等。

4.边界共生资源的景区一体化开发

边界共生旅游资源各自为政的开发,造成资源破坏、浪费,使得共生资源的开发不可持续;造成恶性价格竞争,降低产品收益率;损害各自的、整体的旅游业形象,妨害优质资源的优质品牌形成。可以制定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开发机构,统筹共生资源的规划、开发、营销;也可以采用资源入股的方式,由一个主体主导、其他主体参与进行开发利用;也可以由一个主体单独运营,其他主体打包委托的方式进行资源开发,使人为行政区划原因形成的资源分割,在创新的机制下重新整合为一体,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二、产业链构建的基础平台

1.信息化平台建设

信息化时代,信息的传播方式、获取方式、处理方式、运用方式已经影响到所有的生产、生活领域。弱势旅游区的信息化进程一般较慢,影响旅游业的市场生存能力、市场拓展能力,影响产业链的调整。弱势旅游区的旅游企业应该增加对电脑、网络的硬件投入,提高办公自动化的水平;旅游企业建立自己的网站,在网站上发布自己的产品信息,以电子商务作为交易、赢得潜在消费者的新的主要渠道之一;行业主管部门,做到基本政务电子化,提高政务效率,提高对旅游企业管理的透明度。

2.人力资源开发平台

弱势旅游区旅游产业链的低级,表面看是环节的不配比、链条短、链核缺失等等现象,

本质上是规划人才、管理人才、服务人才、营销人才的匮乏、和人才在业内分布不成比例。因此,产业链优化必须以改善人力资源状况为先决条件。人力资源平台开发包括人力资源的引进、培养、使用、流动等内容。政府要出台人才引进的特殊优惠政策,吸引水平高、能力强的区域外的旅游业专门人才;要形成稳定的区域内人才流动的机制,实现人力资源在区域内的合理配置;要为在岗旅游业从业人员提供较多的培训机会。

三、产业链的外部运行条件

1.基础设施;可进入性阻碍是不少旅游区弱势形成的根本原因。许多优质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因此无法获得市场认可,导致旅游产业链链条细而脆弱。应该利用地方财力、社会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尤其是通往景点的交通道路的建设、等级提高,同时改善景点的供电、供水、供气的能力,使游客进得来、住得下、走得了。对于部分地区,还应大力增加建设污染物处理的设施、提高污染物处理的能力,改进游客体验的环境愉悦度。

2.政府主导的资金支持

弱势旅游区产业链落后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现状改进的资金匮乏。地方有好的旅游资源,缺乏财力请专家精心设计;有独特的、市场前景非常看好的项目却没有具有积极预期的投资主体;已经形成的产品,缺少基本的运行资金、维持资金,难以为继;等等。因此,有必要通过政府搭台的招商引资、政府联动的旅游产品展销会,多渠道、多层面引进资金,保证旅游产业链的环节规模扩大资金。政府应该作为投资主体,建设大型旅游项目。政府应该每年调动一定的资金,支持旅游发展,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设立旅游业发展专项基金,恒常、稳定地推进旅游业的进步、壮大。对新开办旅游企业在政策合理的框架内,减免税收,创造旅游企业的初级阶段的生存宽松环境。尊重行业发展规律,对旅游业的投入产出,有耐心、站在战略、联动的高度计算旅游业的全面经济贡献。

3.主管部门的引导、监督

产业链的形成是产业自身的生态过程,由产业自身主导。但是,政府应该在产业链的各个阶段发挥不同的功效和作用。旅游主管部门在产业定位、产业规划、市场准入、产业内企业运营合法性、规范性方面提供引导、支持和监督。尤其是旅游质量监督检验所,要在旅游业处于发展的低级阶段,依照旅游法律法规,对旅游业内部的不同类型的企业,对旅游业的服务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经营检查、规范服务检查,根据条款对违法违规企业、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者运用强制性退出机制实施处罚,创造公平合理、等价有偿、有序竞争的产业内部经营氛围,确立产业内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合理经营预期。

4.其他第三产业

产业内部的行业之间的协同非常有价值。旅游业是第三产业的核心、主导行业,金融、保险、邮电通讯等等行业的发达与否关系旅游业的规模、旅游业的运行态势、旅游业的行业形象。政府应该在土地使用、税收减免等配套政策上出台优惠政策,引进较多的金融、保险机构,满足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在落后偏远山区,依靠国家重点扶持资金、宣传通讯专项支持资金,建设、改善邮电通讯事业、广播电视事业,改善信息的通达性,保证游客商务、生活、学习等等方面的需求。

四、产业链构建的非市场力量

1.行业中介

行业中介是行业成员自发形成的组织。行业中介通过整体优势,可以降低交易成本;行业中介同时在成员自律方面具有约束性、权威性;通过经常性会议、行业期刊报纸网络

等媒介,可以高效、真实地传递行业信息;能够成为企业与政府连接的载体,及时获取宏观信息、及时传递微观诉求,修正宏微观之间的认知偏差,弱化宏微观之间的行为冲突。这些职能可以实现全行业的市场机制完善、市场行为理性,进而保证相关环节链条的运行质量。

五、产业相关利益主体

产业的核心利益主体是直接参与价值传递、分配的企业及其员工。他们是链条组成、运行的基本因子、基础动力。但是,链条的价值形成,依靠两种让渡:一是景点社区居民的自然、文化资源让渡;二是消费者的货币让渡。离开这两者,所有环节的附加劳动,都不可能创造新的价值。因此,对目的地社区居民利益的考虑,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不是减少和弱化产业链的价值形成,正好相反,是维系现有价值,培养新的价值的基本要求。

1.社区居民的利益包括经济、文化、社会、环境利益等等。在经济利益方面,需要为社区居民创造、提供就业机会;拓展居民资本性收入的渠道,主要是土地资源入股;对一些因为发展旅游而丧失生产资料的居民,实行最低收入保障。等等。保护社区的文化利益,最大化减少旅游业对目的地社区的文化干扰、文化同化。提供足够教育机会,发展现代医疗事业,为目的地社区的公平发展、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建设环保基本设施,控制开发、游客游览中形成的污染总量,保持景点社区的宜居性。通过外部政府的投入建设,赢得社区居民的支持、参与,才能确保产业链内部的价值形成。

2.游客是旅游产品的最终购买者、唯一真正的消费者。旅行社虽然购买饭店产品、景点产品,但是,它仅仅只是媒介,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游客对旅游产品的购买,才能使前期的环节创造的价值转化成为可能。游客拥有价值实现的决定权。没有游客,价值创造、价值分配只是预期。所以,了解游客,培养游客,将潜在游客转化为现实游客,吸

引回头客,是产业链每个环节经营管理的最终目标。在旅游交易中,实现消费者游客的成本收益均衡,可以最大程度维持产业规模,可以倒逼链条中每个环节提高管理水平,改进服务质量。但是,由于人的自利特性的先天制约,旅行社等主体通常会最大限度地获取自身的利益而减少消费者游客的利益。这就要求市场之外的第三方主动参与积极保护游客的利益:立法机构立法保护消费者游客的基本权利;政府制定政策,要求旅行社等经营主体制定合理价格、保证产品质量、合理分担风险,保证游客与交易对方之间信息的相对对称性;对处于公共领域的未界定产权,依据基本法律精神,防止旅游经营主体的滥用;对于旅游产品的瑕疵,对于消费成本大于体验收益,鼓励游客可以直接与旅行社、饭店协商解决;支持游客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由于司法效率低的原因,许多游客放弃司法途径实施自我利益保护,所以,政府主要是旅游主管部门,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干预市场机制失灵、处罚企业经营的违规违法行为,实现链条运行的顺畅、协调。

结语:

产业链是一个动态的生命体。弱势旅游区产业链整体,通过不断升级,可以进入到运行效率高、价值创造大、规模不断扩张的高级阶段,逐步趋近强势旅游区;这种升级的路径是梯度发展,经过若干阶段的价值积累、链条环节之间的有机磨合、企业的进入退出、产业市场机制的完善,产业链条的咬合度、价值传递、产业增长贡献就会靠近理想状态。这些内在优化机制,只有依赖外部环境,通过NGO功能的全面发挥、末端相关利益主体的行动支持、可进入性的改善、基础平台的建设、区域产品设计及营销的宏观协调,才能最终实现弱势旅游区产业链的优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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