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志来
来源:《当代经济管理》 2018年第7期
眼摘要演通过对精准扶贫内涵四要素把握, 指出了精准扶贫与民族特色产业发展相辅相成, 精准扶贫与“互联网+”、民族特色产业具有内在逻辑一致性。在此基础上, 论述了我国民族特色产业形成的两大原因和面临着“一带一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十三五” 五大发展理念的三大历史性机遇。基于精准扶贫主线从提炼和聚焦民族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依托“互联网+” 延伸民族特色产业链条、建立“散户+公司” 平台型发展模式、依托“互联网+” 建立精准扶贫与民族特色产业综合管理平台等四个方面对“互联网+民族特色产业” 发展路径进行创新。进而提出了建立政府职能部门协调机制、成立民族地区专项“互联网+” 扶持资金、合理规范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作用范围等三个方面政策建议。
眼关键词演精准扶贫; “互联网+”; 民族特色产业; 发展路径
[中图分类号] F269.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18)07-0035-05
一、引言
2013 年11 月习总书记考察湖南时做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 的重要指示, 精准扶贫重要思想首次提出; 2014 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两个文件, 标志着精准扶贫工作全面落实; 2015 年习总书记全面阐释了精准扶贫的“六个精准” 内涵, 精准扶贫是我国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 也是最艰巨的任务。2015 年两会期间, 李克强总理首次将“互联网+” 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15 年7 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 “互联网+” 涉及到农业、工业、金融、旅游、教育、文化等各行各业, 并进行了深度融合, 对现代商业、金融等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目前学者对于“互联网+”、精准扶贫与民族特色产业进行相关研究, 已有文献主要集中在:葛志军(2015) 基于宁夏银川两个村庄调研, 指出精准扶贫的内涵, 并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着贫困户参与不足、帮扶政策不灵活、驻村扶贫工作效果差等问题, 进一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1];李
武(2016) 基于“互联网+” 农产品供应链的创新视角分析了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新路径, 并提出了农产品全产业链的供应模式[2]; 王军(2016)指出了“互联网+精准扶贫” 难点在于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建设薄弱、政府管理机制效能不高、扶贫大数据系统很难开发, 并提出了“互联网+” 思维解决精准扶贫[3];王岩(2016) 提出了基于绿色消费主义培育和发展民族特色产业, 主要表现为产业生态化的资源型产业、低碳型的口岸经济、休闲养生型的服务经济[4]。通过对既有文献研究, 不难得出目前研究局限于“互联网+”、精准扶贫与民族特色产业各自领域独立研究, 交叉性研究不够深入。本文基于精准扶贫视角重点分析“互联网+民族特色产业” 发展路径如何进行创新, 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全面系统阐述了精准扶贫与“互联网+”、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内在逻辑关系; 二是基于民族特色产业三大历史机遇背景下, 提出了精准扶贫视角下“互联网+民族特色产业” 四大发展路径。
二、精准扶贫与“互联网+ 民族特色产业”内在逻辑
1.精准扶贫的内涵
精准扶贫的提出是基于2013 年中办发25 号文《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精准扶贫首先在对象识别上, 对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等扶贫对象识别上要精准; 其次在精准识别基础上进行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改变过去粗放式管理模式以及帮扶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情况; 最后要对精准扶贫工作要进行精准考核, 确保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 逐步构建扶贫工作长效机制[5]。不难看出精准扶贫的内涵有关键的四个要素:一是精准识别, 其关键点是对扶贫对象识别, 包括集体与个人两类主体, 其难点主要是对个人对象识别, 相较于以往集中连片绝对贫困, 相对贫困户标准、判断需要进行深入细致调查; 二是精准帮扶,改变以往不注重扶贫对象现实需求以及扶贫方式单一, 在扶贫对象现实需求基础上, 进行针对性帮扶; 三是精准管理, 运用“互联网+” 的信息化手段, 一方面通过建档立卡的方式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化的监测, 另一方面是对扶贫主体的监督和促进; 四是精准考核, 改变以往扶贫工作形式化定性考核, 通过建立定量的科学考核体系, 对扶贫工作参与者形成有效激励机制。
2.精准扶贫与民族特色产业内在关系
精准扶贫与民族特色产业发展相辅相成, 一方面精准扶贫可持续性需要民族特色产业支撑,精准扶贫的核心是要建立扶贫对象长效的脱贫机制, 民族特色产业发展一是考虑了民族困难地区实际情况, 确立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的比较优势; 二是通过民族特色产业带动经济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另一方面民族特色产业发展有助于精准扶贫, 民族特色产业发展本身具有自我“造血”功能, 不会因为短暂脱贫又进入新一轮贫困之中。民族特色产业发展模式与精准扶贫具有内在一致性,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精准扶贫关键是精准帮扶, 精准帮扶的核心是结合民族地区特色产业, 而民族特色产业主要集中在现代农牧业、手工业、旅游服务业。一方面现代农牧业、手工业、旅游服务业都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 需要大量的适龄劳动力, 完全可以解决贫困户就业需求;另一方面现代农牧业、民族手工业、旅游服务业发展很难建立现代公司治理模式, 而最佳发展模式采取“公司+农户” 组织形式, “公司+农户”组织架构可以将扶贫对象纳入到民族特色产业发展体系中。二是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可以将市场机制引入到精准扶贫中, 一方面市场机制有助于提高精准扶贫工作效率, 另一方面民族特色产业发展离不开市场机制对其合理配置, 市场机制关键是选择和竞争机制, 选择机制就是要尊重扶贫对象个性, 满足扶贫对象选择权, 竞争机制是合理引导精准扶贫和民族特色产业发展方向。不难看出, 民族特色产业发展是精准扶贫的长效机制,精准扶贫离不开民族特色产业发展支撑, 两者具有内在逻辑一致性。
3.精准扶贫与“互联网+” 内在关系
“互联网+” 与精准扶贫具有内在逻辑一致性,一方面“互联网+” 有助于精准扶贫, 通过“互联网+” 最新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技术手段, 实现“精准” 识别、判断、帮扶和管理, 与精准扶贫区别于以往扶贫工作的关键在于“精准”具有内在一致性; 另一方面精准扶贫需要创新扶贫方式、提高扶贫效率, 这就需要借助于最新的“互联网+” 技术来实现。“互联网+” 与精准扶贫内在关系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互联网+” 重塑精准扶贫的组织体系架构[6],“互联网+” 重新塑造了精准扶贫主体与扶贫对象关系, 通过“互联网+” 构建“互联网+精准扶贫” 组织体系, 并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对精准扶贫进行管理与监督;二是“互联网+” 有助于精准扶贫信息共享, 人性平等, “互联网+” 最大的特点是尊重人性, 将人的创造性、体验性放在首位, 将“互联网+” 人性平等理念引入到精准扶贫有助于权利平等, “互联网+” 通过信息共享实现精准扶贫公平公正, 从而实现社会成果人人共享; 三是“互联网+” 延伸出精准扶贫新模式, “互联网+创业” 丰富了扶贫对象选择权, “互联网+企业” 将扶贫对象植入到“互联网+” 新业态中, “互联网+金融”解决扶贫对象资金问题, “互联网+旅游” 可以拓展民族地区丰富旅游资源, 通过共享经济平台帮助扶贫对象。
三、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面临历史新机遇
我国民族特色产业形成具有两方面原因: 一方面由于我国民族地区地域辽阔, 涉及到五大民族自治区和少数民族集中区域, 占我国二分之一的国土面积, 资源丰富、环境优美、物产多元化,以及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俗、民风、文化和历史,孕育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差异鲜明的民族风情, 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族农牧业、资源加工业和制造业、民族医药业、民族文化旅游业等民族特色产业; 另一方面民族地区区域比较优势与资源环境禀赋优势产业的结合, 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产业, 民族特色产业具有其他产业无法替代的民族、文化、历史等软实力以及资源、环境等硬实力, 民族特色产业依托于民族地区绝对比较优势和相对比较优势, 形成了代表着一定区域内所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
我国民族特色产业面临着三大历史性新机遇:一是“一带一路” 倡议, 2015 年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标志着“一带一路” 正式实施, 从区域上看,“一带一路” 与民族地区具有吻合性, 我国“一带一路” 涉及到新疆、宁夏、广西、内蒙古、西藏、云南、甘肃等18
个重点省份, 几乎涵盖了我国民族自治和少数民族集中的八省区; 从发展上看,“一带一路” 基于我国东中西部区域发展不平衡日益突出以及对外贸易海陆不平衡日益深化, 主要表现为过多依赖于海上贸易。不难看出, “一带一路” 实施给民族地区带来了历史性变化, 民族地区将由改革开放的大后方、边陲末梢转变为改革开放的新前沿、关键节点和重要枢纽, 民族地区推向了改革开放前列, 有利于民族地区发挥地缘优势、提升改革开放水平。二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 2015 年11 月习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首次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成为我国“十三五” 时期主要改革方向和发展动力, 从供需关系上看,我国现有供给结构与消费需求层次不相匹配, 主要特征为中低端产能供给过剩, 而中高端产能供给不足, 无法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我国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具有民族性、差异性和高品质性, 属于供给结构优化方向, 满足消费者差异化的消费需求, 属于大力发展对象; 从发展阶段看, 我国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 我国民族地区由于经济发展长期处于相对滞后局面, “三期叠加” 效应不明显, 相较于其他区域所处发展阶段,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大背景下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潜力和历史机遇更大。三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新理念, 2015 年10 月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首次提出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 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 其中创新为民族地区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注入了动力, 协调与绿色为民族地区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民族地区应将生态环境与产业发展协调起来, 坚持绿色发展、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努力实现民族特色产业的低碳、绿色、生态化发展, 开放与共享将为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更多扶持政策, 要实现习总书记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个民族都不能少” 的目标, 必须通过对民族地区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扶持,才能形成民族特色产业发展新优势。
四、精准扶贫视角下“互联网+ 民族特色产业” 发展路径创新
在“一带一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十三五” 五大发展理念背景下, 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与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相互结合, 两者具有相互兼容性, 民族地区应当培育具有民族性、地域性、差异性、生态性和高品质的民族产业,根据2014 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要求, 我国民族地区特色产业主要包括现代农牧业、民族手工业、民族文化旅游服务业[7]。精准扶贫视角下“互联网+民族特色产业” 发展路径不同于以往民族特色产业传统发展模式, 要体现精准扶贫的内涵和“互联网+”特点, 其创新之处发展路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基于核心竞争力理论, 进一步提炼和聚焦民族特色产业特色优势; 二是依托“互联网+” 进一步延伸民族特色产业发展链条, 向附加值高的链条两端拓展; 三是依托“互联网+” 将民族特色产业从相对独立作坊式的松散型向“散户+公司” 平台型模式演变; 四是依托“互联网+” 将精准扶贫与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双向并联的管理主体转变为有机的综合管理平台。
1.提炼和聚焦民族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
精准扶贫的核心在于“精准”, 四大精准要素的中心是精准帮扶, 如何做到精准帮扶其关键在于因地制宜, 因地制宜就是我国民族地区把丰富特色资源、良好生态环境、独特民族文化、优秀民族历史、民族地理区位等特色要素转化为民族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要素, 民族地区进一步提炼和聚焦民族的“资源+生态+文化+历史+区位” 五大要素特色优势, 并通过整合、培育将民族特色转化为市场经济特色, 从而确立民族特色产业市场竞争地位。从全局来看, 民族地区特色产业主要包括边境口岸流通业、旅游服务业、资源型特色产业、现代生态农牧业以及基于民族特色的加工业等五个方面。其中边境口岸流通业由于“一带一路” 的实施, 民族地区成为改革开放边境贸易新前沿, 例如内蒙古满洲里是我国最大陆路口岸, 也是“一带一路” 中俄边境贸易的重要桥头堡, 我国2.2 万陆地边境线, 其中民族自治地区占比超过了80%, 发展边境口岸流通业对于民族地区来说具有地理区位优势; 旅游服务业基于民族地区良好生态环境、独特民族文化和优秀民族历史具有较强吸引力, 例如广西、云南、贵州、新疆、西藏等省区旅游资源、少数民族文化和历史极为丰富, 具备深度发展旅游服务业必备要素;资源型特色产业基于民族地区丰富特色资源, 例如新疆天然气资源居全国首位、青海具有全国最大钾肥生产基地等; 现代生态农牧业由于民族地区地处边疆, 受到重工业污染相对较少, 形成了自然、原生态、绿色的“生态圈”, 例如巴马养生生态圈、大兴安岭生态圈等, 具备培育高品质现代农产品自然要素; 民族特色的加工业是基于民族宗教特色文化延伸出来的, 例如宁夏的清真产业、西藏医药产业, 核心在于提炼出高标准、国际化、高品质的民族特色加工业。
2.依托“互联网+” 延伸民族特色产业链条
精准扶贫的本质不是简单层次脱贫, 需要建立在更高层次。同样民族特色产业发展不能局限于初级阶段或者产业链条附加值中低端, 根据产业链附加值的“微笑曲线” 理论, 产业链两端处于附加值中高端[8],而民族特色产业一方面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 另一方面民族特色产业局限在产业链中间, 没有向两端进行拓展。不难看出,精准扶贫和民族特色产业发展都对高附加值的产业链条提出了要求, 依托“互联网+” 延伸民族特色产业链条, 其发展路
径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提升民族特色产业终端链条, 我国民族特色产业商业辐射力很弱, 一方面还局限于民族地区;另一方面没有很强商业载体。而“互联网+” 本质就是互联互通, 通过“互联网+企业” 的电子商务拓宽民族特色产业营销渠道, 并借助“互联网+”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的O2O 民族特色产业的新商业体系。二是提升民族特色产业始端链条, 民族特色产业大部分还局限于中低端产品, 没有专注于中高端产品创新, 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解决供给与需求不匹配, 主要就是中高端供给不能满足需求变化, 民族特色产业通过产品创新,增加高品质产品, “互联网+” 竞争本质不能脱离实体, 产品为王的原则不会改变, 一方面充分利用国家对民族地区“对口支援” 的扶持政策, 以民族地区核心企业为基地进行精准支援, 解决民族特色产业产品创新难题; 另一方面民族地区利用优质资源加强同科研院所合作, 在产品创新上做足功夫。三是打造民族特色产业的全产业链,民族特色产业最终要形成了全产业链式发展模式,通过全产业链提升民族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 借助于“互联网+” 有助于实现民族特色产业全产业链, 例如民族特色旅游产业, 借助“互联网+旅游” 从旅游者需求出发进行产品私人订制, 通过“互联网+平台” 对旅游服务形成反馈, 从而形成了完整产业链条, 并通过“互联网+” 对民族旅游产业进行了深度挖掘。
3.建立“散户+公司” 平台型发展模式
民族特色产业传统发展路径呈现三个方面特征: 一是民族特色产业的主体规模较小、而且市场主体过于分散, 民族特色产业没有做大做强;二是民族特色产业标准不高, 没有建立起符合市场要求高标准体系, 导致市场竞争力不强; 三是民族特色产业发展路径过于区域化, 市场范围相对狭窄, 局限于民族地区, 没有进行有效市场开拓。精准扶贫视角下“互联网+民
族特色产业” 发展路径, 既要考虑精准扶贫对象, 又要建立其具有市场竞争力民族特色产业。这就需要在尊重传统发展路径中散户化特征基础上, 利用“互联网+” 建立“散户+公司” 平台型发展模式。“散户+公司” 平台型发展模式在四个方面对传统路径进行创新: 一是“散户+公司” 平台型发展模式没有脱离散户, 而是将散户与公司两者进行共生,散户需要公司作为后盾进行支撑, 公司需要散户降低成本保障供给, 散户与公司两者有机结合在一起, 这符合民族特色产业属性; 二是利用“互联网+” 将分散主体串联起来, 如何将精准扶贫对象以及民族特色产业发展有机衔接, 既能满足精准扶贫的四大内涵, 也能促进民族特色产业发展,“互联网+” 及其相关技术运用具备了串联功能,并能产生乘数效应; 三是“散户+公司” 治理结构有助于民族特色产业主体规模复制和壮大, 民族特色产业单纯依靠农户很难做大做强, 需要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走向国际化, 公司结构如何既能照顾到精准扶贫千万农户, 又能满足
市场竞争要求,“散户+公司” 治理结构很好地解决了精准扶贫与民族特色产业发展两难问题, 一旦行业标准建立起来, 很容易复制, 操作性很强; 四是民族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做精, 必须依托平台经济, 平台经济使得民族特色产业能够形成集聚效应, 民族特色产业参与者通过平台聚集在一起, 平台累积到一定量会产生质变, 具有放大功能, 而平台经济路径形成依托于“互联网+” 来实现, 着力打造具有民族特色产业“互联网+平台”。
4.建立精准扶贫与民族特色产业综合管理平台精准扶贫工作属于准公益性项目, 具有很强政府引导性, 民族特色产业单纯依靠市场配置很难有效发展, 需要政府加以引导。不难得出, 精准扶贫与民族特色产业发展都需要政府合理引导,目前精准扶贫由中央扶贫办和地方政府民政局等职能部门直接管理, 民族特色产业政府引导由中央和地方相关职能部门直接管理, 精准扶贫和民族特色产业两者的管理主体没有交集, 相互并行就很难形成政策合力。落实精准扶贫的内涵, 关键要做到“六个到村到户”, 其中基础设施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到村到户直接与民族特色产业发展相关联, 其他四个到村到户间接与民族特色产业相关联, 也就是说精准扶贫与民族特色产业发展两者之间管理主体虽没有交集, 但两者之间在内容上、措施上存在重叠, 这就需要建立精准扶贫与民族特色产业共同的综合管理平台。综合管理平台的核心是将民族特色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有机协调起来, 形成了共同作用力, 一方面民族特色产业发展不能脱离民族地区实际状况, 加剧民族地区贫富差距; 另一方面精准扶贫落地生根离不开民族特色产业扶持。精准扶贫与民族特色产业共同的综合管理平台借助于“互联网+” 实现, 并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建立精准扶贫与民族特色产业综合网络平台,其发展路径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通过“互联网+平台” 实现精准扶贫与民族特色产业发展数据共享,通过数据共享提高精准扶贫与民族特色产业管理效能; 二是通过大数据做到精准扶贫与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实时监测、管理、反馈。
五、政策建议
本文从精准扶贫的内涵出发, 阐述了精准扶贫与“互联网+民族特色产业” 具有内在逻辑关系, 指出了民族特色产业面临着三大历史性机遇,并基于精准扶贫视角分析了“互联网+民族特色产业” 四大发展路径。精准扶贫视角下“互联网+民族特色产业” 发展路径创新离不开政府相关政策扶持, 根据前面分析, 针对性地提出了三个方面政策建议: 一是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和精准扶贫涉及到不同政府职能部门, 从短期来看, 应建立起政府职能部门协调机制, 长期来看, 建立大部门体制政府; 二是民族地区“互联网+” 基础设施工程相对薄弱, 尤其是相对贫困地区, 其经济效益较差, 市场行为很难满足其发展, 需要政府成立民族地区“互联网+” 专项资金, 并加大对薄弱地区和人口的投入; 三是民族特色产业市场配置与政府引导在功能上存在错位, 需要政府规范民族特色产业引导政策、资金、技术, 不能挤占市场配置作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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