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一、评选范围
我系2012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分配
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10%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并积极要求进步。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凡受过学校违纪处分或学籍处理者不得评选)。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获得过三等(包括三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在校期间曾获得系级(含系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的文体活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健康标准(凡在校期间有两门以上补考不及格者不得评选)。
5、响应国家号召,在顶岗实习、就业过程中表现突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司证明、就业协议等)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
四、评选要求
1、各毕业班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结合评选工作,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
2、评选推荐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评选名单要求公示,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接受监督,切实保证优秀毕业生评选的质量。
3、各毕业班确定推荐人选后,要认真填写《电信工程系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并于5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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