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文本修订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我们结合工作实践,对工程类项目邀请招标文件通用文本(以下简称范本)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依据和原则
此次修订旨在适应邀请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优化邀请招标流程,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将制度规范、业务指南固化到范本中,降低废标的风险。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导向性。此次范本修订将“放管服”改革精神贯穿始终,尽可能简化投标所需提供的材料。取消暗标评审、投标人资格审查等环节,降低投标成本,提高招标成功率。
(二)规范性。更加注重用语用字的准确性、规范性,对范本中与法律条文不一致的表述进行统一规范。
(三)实用性。范本中各项要求均可落地,紧密结合业务工作,为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供解决途径。
(四)简洁性。范本的使用主体为潜在投标人,除保留投标人在投标前及保障其合法权益而应知应会的内容外,删除其他冗余条款。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范本正文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共十四章。对主要修订说明如下:
(一)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即范本中的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
1.删除技术明标的内容。
2.第16.7款“本招标工程关于技术标的编制要求和格式”中删除技术暗标副本的要求。
3.第16.8款副本数量不多于二份为宜。
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包括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要求,限定时间,由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第二章 评标办法(即范本中的第八章 评标办法专用部分)
1.第17条“评标附表”
本着“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可追溯”的思想,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均需书面记录、当事人及相关人签字。
(1)增加“投标文件送达表”和“开标记录表”。
(2)删除“技术暗标编号确认表”。
(3)附表8改为“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
(4)修订投标偏差分析表、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记录表、澄清和说明或补正记录表。
(5)增加“评审报告”和“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打分复核意见书”
(6)增加“招标人评审结果确认表”。
三、需说明的问题
(一)确定入围合格投标人的说明
结合邀请招标项目特点,突出招标人的主体责任。由招标人发出邀请招标函,对接受邀请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不少于三家的入围合格投标人,采购中心不再组织资格审查工作。
(二)资格审查内容的说明
1.资格审查的基本内容
参照国家现行的法规要求,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
2.邀请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
(1)国家有关涉密法规。
(2)国家有关涉密项目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通讯、计算机系统、载体、宣传与报
道、会议、报告、样品和材料等方面,以及制定涉密监督检查制度等。
(三)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组织和开展评标工作
1.工作流程:编制和发出招标文件→组织开标和评标→招标人确认评标结果→发布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招标项目资料归档。
2.招标文件主要内容:一是施工组织设计、报价的要求,涉及工程量清单、图纸和技术标准及要求;二是施工合同;三是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工作的流程、标准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