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兼并与破产 【发文字号】宝政办函[2007]95号 【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6.25 【实施日期】2007.06.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函〔2007〕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的领导,推进企业兼并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对市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徐 强 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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