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廉 政 协 议 书
建设单位:上海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达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的,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双方应该经常开展法制和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反腐败能力。
二、甲方保证所属工作人员不在合同规定以外向乙方索要咨询费、补贴费、劳务费、津贴费等各种费用。不得要求或暗示乙方为甲方人员装修房子、制作家具、或为外出旅游、宴请娱乐等活动提供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各种名义给甲方工作人员钱物,以求得在工程招标、质量、工期、投资上的优惠和让步。
四、双方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及时向各自的党组织通报情况,采取措施及时制止,并视情节严重,由双方的纪检、监察等部门根据有关法规及党纪政纪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党纪章程处理解决。 六、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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