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信用社如何支持新农村建设
目 录
综述
一、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现状
(一)支农资金占比高
(二)信贷投入持续增加,仍难满足农村发展需要 (三)支持新农村建设方式不断改善 (四)支持新农村建设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五)社农关系逐年改善,但双方之间仍存有隔阂 二、农村信用社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 (一)政府方面问题
(二)农村信用社自身问题 (三)农村方面的问题
三、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独特优势
(一)农村信用社网点众多,覆盖面最广 (二)农村信用社本土优势明显
(三)农村信用社发展方向与支持新农村建设相契合 四、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社的对策和建议
(一)政府方面
(二)农村信用社方面 结束语
正文
浅谈农村信用社如何支持新农村建设
摘要:“十一五”规划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新农村建设离不
开金融的支持,但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尚不健全,金融信贷服务功能低下。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持续深入,农民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金融支农问题已逐渐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问题。因此,在现阶段,农村信用社首当其冲成为建设新农村提供金融支持的主力军,充分发挥其在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同发展共成长。要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摆在农村信用社面前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如何积极发挥农村信用社在信贷支农中的优势,协调多方力量,不断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亦是农村信用社目前的一大课题。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新农村建设 金融服务
综 述
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摆在“十一五”时期主要任务的第一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也是时代的必然要求。而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负有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使命。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在全国开展得如火如荼。农村信用社作为国家农业政策的产物,一直以服务“三农”、支持“三农”为宗旨,在金融支持“三农”发展中的地位不可替代,作用日益突出,成绩有目共睹。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真正要融入新农村建设这一伟大工程,却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现状
在体制变革和金融创新的强有力推动下,农村信用社支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农村建设和发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与农村的实际需求相比,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金融的更高要求相比,还存有一定的差距与不足,有的方面甚至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瓶颈制约因素。
松柏农村信用社现状:截至2015年3月底,存款方面,松柏支行存款总额30188万元,较考核基数增长2859万元,完成”春天行动”存款任务的84%,离任务还差545万元。其中活期存款4300万元,较年初下降122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85万元。而2014年3
月,活期存款较同期增长1075万元。贷款方面,松柏支行贷款余额为1789万元,较年初下降300万元。至三月末贷款利息收入63.09万元,较去年同期多收入10万元,主要是清收往年表外不良贷款利息所增加。不良贷款,松柏支行不良贷款余额共计113.66万元,较年初增加12.31万元,其中非应计贷款余额100.38万元,较年初增加9.03万元。
(一)支农资金占比高
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增加收入,需要在资金、技术、人力等方面增加投入。其中资金的投入在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目前情况看,资金投入主要是三个渠道:一是农民自己对生产活动本身的投资;二是增加财政资金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其他有关补贴;三是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在这三个方面,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投入占有很大的比重,有的地方甚至在60%以上,而在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中,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占到80%左右,有的地方甚至已达到90%。
(二)信贷投入持续增加,仍难满足农村发展需要
如何看待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建设和发展的支持力度,首要的衡量指标应当是对农村的信贷投入。客观地讲,多年以来,农村信用社对农村的信贷投入并不少,而且在逐年加大,但是距离农村的实际需要却又确实存在着不小的差距。首先从数量上看,对农村的信贷资金投入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信贷投入增长速度低于农村信用社整个信贷增长幅度;其次从投向上看,受传统观念束缚,农村信用社信贷发放过程中表现出三多三少,与新农村建设对信贷资金的需求方向不匹配。
(三)支持新农村建设方式不断改善
改进了支农贷款方式,实行多方并举。努力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首先,全面推行小额信用贷款,实行“一次核定,余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的信贷原则。其次,实行农户联保方式,解决了农民担保难问题,方便了农户对农业生产生活资金的需要。第三,积极开展信用村(户)的评定工作,不但增强了农民的信用意识,而且简化了贷款手续,切实解决了农民贷款难问题。
(四)支持新农村建设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一是农村信用社目前没有全国性资金清算中心,汇划资金只能通过人民银行办理,不能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支付结算服务。二是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创新不够。随着农村工商业的迅猛发展和产业化、市场化程度提高,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趋向多样化,但是农村信用社仍然以传统的存、贷、汇服务为主,缺少服务上的创新,特别是在投资理财、咨询、代理等类服务上基本还是空白。三是近年来财政部门通过减免农业税、发放各种补贴等手段不断加大对农村支持力度的情况下,农信部门虽也时有支农招数,但是能够使农民得到实惠、让利于农的政策措施不多,“三农”贷款利率长期居高不下而未能得到根本解决就是一个实例。
(五)社农关系逐年改善,但双方之间仍存有隔阂
缘于农村信用社多年来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和服务,农村信用社与“三农”的关系应该说是日趋融洽,但是相互之间的一些隔阂并未彻底消除:一是农村的信用环境还有待改善。部分农户及农村经济组织守信履约意识薄弱,拖欠信用社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行为时有发生。甚至有部分农户认为,对信用社贷款只要按期付息就行了,本金则能拖就拖。这在削
弱农村信用社放贷能力的同时也打击了其放贷积极性。二是农村信用社服务农村的主动性有待增强。专门针对农村的推动社农交流的载体很少,农村“贷款难”问题相对其他区域更为严重,加之涉农贷款利率居高不下,从而拉大了社农双方的心理距离,削弱了农户对信用社的认同感和亲切感。三是农村担保能力不足难以解决。一方面受农村发展水平制约,农民收入水平仍然偏低,农村经济组织实力仍然偏弱,难以提供更多的有效抵押担保物;另一方面,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建设严重事后于实际需要。
二、农村信用社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
我国国情证明,办好农村信用社,是形成完善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的重中之重。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全面推开,这无疑对完善农村信用社机制是一种推动。因为农村金融问题,核心就是农村信用社问题。解决农村信用社问题追在眉睫。尽管一直以来,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当前农村金融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政府方面问题
1.政府干预农村信用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是弱小群体的自我保护组织,政府若不采取扶持政策难以生存和发展。尽管政府也介入了合作金融事业的发展,但是介入方式存在很大的问题:一方面,政府忽视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使社员、股东对其民主管理的权力形同虚设。另一方面,政府对农村合作金融的间接支持不够。中国的农业保险制度不够健全,农业信贷方面也没有像国外那样给予足够利息补贴和信贷免除等优惠政策。
2.农村合作金融法制建设不够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立法现状看,主要有以下问题:第一,立法分散,没有一部专门统一的《合作金融法》。合作金融在法律框架中找不到明确的定位,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并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这极大地阻碍了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第二,立法层次低且滞后。法律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没有进行规定,即使是行政法规层次也只有对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泛泛的规定。第三,立法理念不明晰、制度不完备,存在立法空白。
3.国家扶持和优惠政策不到位。资金的趋利性与农业投入期限长、回报低的现实矛盾,决定了在没有足够扶持和优惠政策的前提下,信贷资金是不会背离市场规律、轻易投放到“三农”经济这块贫瘠的土地上的。而就目前情况来看,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支农的扶持政策也不过就是“50%的贷款利率上浮权(改革试点地区可上浮70%)”和支农再贷款支持,使信用社支农积极性不高,支农动力不足。
4.地方政府对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缺乏政策引导,使得农村信用社支农工作存在不确定性。近年来在对规模种养殖、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中,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在地方未全部落到实处,严重打击了农户的积极性。此外,农村的保险业发展缓慢,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在缺乏完善的保险与担保机制的前提下,新农村建设农业贷款的风险全部转嫁到农村信用社身上,进一步打击了农村信用社对于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新农村建设要搞什么?资金缺口有多大?如何才能保证信用社资金安全,并实现社农“双赢”?有什么特殊的优惠和鼓励政策?这些问题,都需要政府来回答。
(二)农村信用社自身问题
1.信贷支农资金不足。资本金是农村信用社生存发展的基础条件,也是其信誉和实力的重要标志, 更是补偿风险损失、维护存款者利益的最后保障。资产安全性差,资产形式单一没有建立分层次的准备资产,流动性弱。农村信用社资产经营中蕴藏的巨大风险,严重制约着信用社的经营发展,影响信用社的支付,甚至危及生存。
2.贷款门槛仍较高。由于农业产业的高风险、低效益产业特点,造成农村信用社投入农业产业的资金风险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贷款门槛,不仅贷款手续繁琐、贷款到手时间漫长,还多是五户联保贷款,担保户一时难以凑齐,更增加了贷款的难度。
3. 信贷资金季节性不平衡特点突出。涉农贷款大都用于农业生产,贷款期限一般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且多为“年初发放、到期回收”。由于农作物收种季节各异、生长期有长有短,种植食用菌需要跨年度,栽树架果要等几年,畜禽养殖出栏出圈周期也不相同。如此安排贷款期限,往往造成农户还没能取得收益,就要四处筹借来归还贷款本息,负面影响极大。因此,一些农户对农村信用社送上门的财政贴息贷款也不敢接受。
4.存、贷款成本高。由于受一些地方“土政策”限制,一些部门、行业的存款不能流入农村信用社,必须存入四大商业银行,使得农村信用社成本低廉的对公结算类存款很少。加上受农业产业生产特点影响,农村信用社贷款大多小额、资金分散且运转速度慢,人工比较成本和管理费用必然增加,致使农村信用社融资成本较高。5. 涉农贷款担保难。由于农户质押贷款有价证券少,抵押、留置贷款合规物不多,加上农村人均纯收入低,农户的耕地、林地、房屋粮食、在田作物、畜禽、农机具等,受限不能成为有效担保品或抵押物,信用贷款担保人难找加上涉农担保公司又缺乏,影响了农村信用社对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6.历史包袱沉重。 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信用社在履行服务“三农”发展的政治任务中,积累了巨额的债务包袱多为行政干预下的呆账、死账,造成不良资产率高、经营效益差、抗风险能力弱的恶果,在短期内很难消除。对于自身创收能力低、盈利水平不高的农村信用社,仅靠自身消化这些债务困难很大。
7.农村信用社对新农村建设存在不确定性。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信用社主要依托信贷手段,而由于风险、信用环境、投入不够等诸多因素,农村信用社在新农村建设中显得力不从心。农业贷款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存在着自然风险大,效益差的特点,这使得农村信用社存在惧贷、恐贷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支农工作的进—步开展。“扎根农村,服务农业,心系农民”的办社宗旨,决定了农村信用社必须以“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为此,农村信用社必须及时改变经营思想,更新服务观念,努力为“三农”服务。
8. 农村信用社改革还没有到位,功能和性质不够明晰,抗风险能力不强。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完善,产权关系不明晰,“合作制”的经营方向定位也不明确,风险控制机制还不健全,无法形成明确而成熟的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经营思想和机制。
(三)农村方面的问题
1.传统农业风险较大。传统农业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属于高风险、低效益产业。虽然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大力支持规模种养殖以及休闲农业,但是在基本面上占比还较低。即使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和养殖,面临的市场风险也远远超过其他行业。
2.农村信用环境相对较差。由于农民知识水平普遍较低,综合素质不高,以及宣传上的不到位,有的农民错误地将农业贷款看成扶贫救济款,盲目申贷、张冠李“贷”,直接影响到农业贷款的发放、使用与回收。甚至,有的农民由于缺乏法律意识,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造成信用社的部分贷款被“悬空”,降低了信贷资金的周转速度,严重降低了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工作的积极性。
3.农业投入后劲不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无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虽然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农业的发展,拨出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农业,但财政支农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还是不够稳定并有相对下降的趋势。加之当前国有商业银行随着改革的深入,贷款权限上收,存款缴存上级行,使大部分县(市)国有商业银行变成了“储蓄银行”,分流了一部分支农资金。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在贷款投放上与农村经济发展及不相称,而农村信用社经营策略调整滞后,大额贷款难以满足。据调查,目前农村信用社用于春耕生产、种植业等小额贷款需求已基本饱和,农户真正需要的购买大型农用机具、养殖、创业、经商等大额贷款却很难得到满足。
三、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独特优势
(一)农村信用社网点众多,覆盖面最广
农村信用社成立于农村,成长于农村,在广大农村网点众多,在支持新农村建设方面辐射面最广,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远远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二)农村信用社本土优势明显
一是农村信用社根植于农村,深入农村,对于农村和农民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对农村各种信息看得更准确,反应也更快,使得农村信用社在做决策时有可靠的依据作为支撑。二是农村信用社经历了多次的体制改革,因地制宜,转变经营管理理念,更加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而且还有一支比较成熟的员工队伍,这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提供了人才保证。三是“三农”产品丰富。农村信用社针对“三农”办有小额农贷、安居乐、小康通、致富通、农贷快车等近10余种农贷产品,方便广大农户金融需求。
(三)农村信用社发展方向与支持新农村建设相契合
农村由于受到地域、交通、信息等等影响,目前的金融机构主要以农村信用社为主,这就避免了与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可以更加专注发展自己。我国农村人口占大多数,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对农村公共物品的投入,导致了农村公路、电力、通讯、农田水利设施不足。所以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将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力度,对金融配套资金的需求也会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对周期长的金融需求将更为迫切。
四、 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社的对策和建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农村信用社的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也为农村信用社的快速发展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深化改革、强化服务、加强管理,不断提升自我创新、自我积累、自我规范、自我发展的能力。
(一)政府方面
1.建立完善的政策环境。农村建设与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财政金融的引导。政府应当制定扶持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优惠政策,利用税收和信贷等经济杠杆,通过减免税收或降低利率等方法,为农村信用社提供有利的支持。推动立法建设、完善相关服务和业务指导,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供一个健康的外部环境。
一是资金倾斜,增强信用社支农实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动员和引导涉农资金、财政资金、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等存入信用社,千方百计扩大信用社支农资金来源,增强信用社支农资金实力。二是财政扶持,提高信用社支农效益。针对信用社经营风险较大的实际,对信用社发放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地方财政可实行财政贴息政策,同时税务部门要减免其营业税。三是减负让利,为信用社提供休养生息的环境。
2.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合作金融法》。对于合作金融、商业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区别规定不明确,缺乏政府指导和扶持农村信用社发展方面的规定。因此,应当尽快制定《合作金融法》及相应的配套规章制度及其实施细则,用法律形式对农村合作金融相关组织形式的法律地位、性质、职能和业务范围、社员的权利义务、管理体制和监管制度等做出明确规定,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合作金融服务“三农”的经营目标。
3.地方政府应积极构建能够吸引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宽松环境。一是地方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因地制宜,明确发展思路,要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形式主义。二是要制定必要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在实行农业贷款财政贴息,建立农村信用社风险损失补偿机制等方面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三是要大力整治信用秩序,培育和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一是依法严厉打击逃废农村信用社债权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各地政府要积极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三是探索建立农村征信体系。通过建立、完善经济档案和账户管理,加强跟踪调查,尽快建立信用咨询系统。
5.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由于农业承受自然灾害风险的脆弱性,必须尽快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机构,作为商业保险机构的补充。国家要积极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保障农业发展和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安全。
(二)农村信用社方面
1.构建与政府、农户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支持新农村建设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历史债务化解等问题,依靠党委、政府动员引导财政性资金存入农村信用社,优化资金来源结构,增强竞争实力。加强农村信用社与农户之间沟通联系制度,征询意见及时反馈,确保工作有的放矢。同时,要对农户信用实行等级分类,建立信用档案,增强农民的信用意识。推进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建设,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农村信用社组织管理体系,强内控防风险,由社员进行民主管理,加快农村社区银行化进程;定期培训现有职工,合理引进优秀人才,切实改善员工文化素质结构,努力建成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勤政廉政、农民喜爱的农村信用社队伍。
2.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要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一是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贷款审批、利率定价、风险防范和内部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建立动态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良性的运作方式。二是建立健全不同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下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
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有效管理、相互制衡的运作机制。三是实施有效监管,强化股东和社员风险、股权意识,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建立监管部门交流和协调机制,构建有效监管网络。四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品种,增强服务功能。
3.创新农贷品牌。 在确保小额农贷投放每年合理增长的前提下,将服务对象由传统耕作养殖户拓展到与其他种养、加工、商运和从事各类产业经营的农户;根据生产周期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期限,提高授信额度,允许跨年度使用;推出大额农业信贷,开展农户大额信用贷款试点,支持拥有区域资源优势、品种好、特色鲜、竞争强的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农产品物流企业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创新信贷担保、抵押方式,推行农户联保贷款、仓单质押贷款和订单农业贷款;创新服务手段,对有市场、有效益、有前景的优质涉农企业,提供“贷款+承兑+贴现”的综合金融服务;对投资兴办政府重点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符合担保抵押贷款条件的享受贷款利率优惠、期限延长、额度放宽等政策。
4.加大信贷投入,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是通过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形成“一头挑两肩”的格局,即一肩挑着农户,一肩挑着市场,使传统产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真正做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实现农业产业化。二是通过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力度,形成颇具特色的农村经济产业体系,促进区域经济产业结构升级,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三是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培育和涵养,发挥“造血”功能,为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农村环境的改善提供资金保证,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四是通过对弱势群体政策支持和保护,开发灵活多样的信贷产品,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领域,支持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转移。
5.强化宣传、优化农村信用环境。一是大力宣传金融知识,引导广大农户形成信用意识。二是大力宣传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和信贷程序。通过现场宣讲、发放传单等形式,普及信贷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的储蓄意识和法律意识,使他们认识到信贷的重要性。三是大力宣传农村信用社的服务方式。
6.努力提高农村信用社服务水平和加快业务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支农和其他方面的作用。农村信用社应放开经营思路,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实现同国有商业银行业务的全面对接,紧紧围绕农田水利、水电开发,以及农村公路、桥梁、电网、沼气、通信、良种培育、技术推广等基础建设,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金融供给。
7.推进乡风文明。以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为载体,促进乡风文明。信用工程建设不但有利于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发展和尽可能地满足农民资金需求,还促进了农村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法制建设,带动了村风民俗明显转变。农村信用社应不断扩大信用工程建设成果,推进乡风文明,有责任、有义务反哺农业,回报农民,这既是信用社的性质和办社宗旨决定的,也是信用社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结束语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贯穿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过程,如何适应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更好地融资于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作用,是当前农村信用社的重中之重。农村信用社应当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为契机,“深改革,谋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王蕾:《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03期 【2】陆舟:《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当代经济》,2013年12
期
【3】金轶:《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现状及改进策略》,《中国农村金融网》 【4】齐秀娟:《浅谈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政策建议》,《经济研究导刊》,2012年09期 【5】朱光成:《对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几点思考》,《达州百合网》
【6】孙立平,景效飞:《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难点与对策》,《中国经济时报》
学生(签字):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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