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1 电缆通道畅通,排水良好。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隧道内照明、通风符合要求。
1.2 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
1.3 电缆外观应无损伤,当对电缆的密封有怀疑时,应进行潮湿判断;直埋电缆应经试验合格。
1.4 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合。
1.5 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
1.7 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 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隧道、电缆井和人井的防水层。 3 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
4 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应大于表7中所列数值。
表5 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 mm
敷设方式 水平 1500 垂直 2000 5 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不小于25(D+d)。
6 电缆敷设时,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上摩擦拖拉。电缆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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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有铠装压扁、电缆扭结、护层破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7 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的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表8的规定。 表6 电缆最大牵引强度(N/mm2)
牵引方式 受力部位 允许牵引强度 牵引头 铜芯 70 铝芯 40 钢丝网套 铅套 10 塑料护套 7 8 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
9 电缆转弯处的侧压力:滑动敷设时不应大于3 kN/ m;滚动敷设时,每只滚轮铅套电缆不大于0.5KN,皱纹铝套电缆不大于2 KN。 10 敷设电缆时,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在敷设前24h内的平均温度以及敷设现场的温度不应低于0℃。
11 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时装设标志牌。
12 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坚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13 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电缆的敷设 13.1 电缆的排列,应符合相关规定。
13.2 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应不小于1m,交叉时应不小于0.5m,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保护措施。电缆通道应避开锅炉的看火孔和制粉系统的防爆门;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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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必要时,应将盖板缝隙密封。 15 管道内电缆的敷设
15.1在电缆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或加装保护罩
15.2 管道内应无积水,且无杂物堵塞。穿电缆时,不得损伤护层,可采用无腐蚀性的润滑剂(粉)。
15.3 电缆排管在敷设电缆前,应进行疏通,清除杂物。 15.4 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 16 直埋电缆的敷设
16.1 在电缆线路路径上有可能使电缆受到机械性损伤、化学作用、地下电流、振动、热影响、腐植物质、虫鼠等危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16.2 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16.3 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相关规定。严禁将电缆平行敷设于管道的上方或下方。
16.4 电缆与铁路、公路、城市街道、厂区道路交叉时,应敷设于坚固的保护管或隧道内。
16.5 直埋电缆的上、下部应铺以不小于100mm厚的软土或沙层,并加盖保护板,其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保护板可采用混凝土盖板或砖块。 软土或沙子中不应有石块或其它硬质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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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16.7 直埋电缆回填土前,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17 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17.1 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17.1.1 电缆终端与接头的制作,应由经过培训的熟悉工艺的人员进行。
17.1.2 电缆终端及接头制作时,应严格遵守制作工艺规程。 17.1.3 在室外制作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应搭临时工棚,环境湿度应严格控制,温度宜为10~30℃。严禁在雾或雨中施工。
电缆施工现场应备有消防器材。室内或隧道中施工应有临时电源。
17.1.4 电缆线芯连接金具应符合相关规定。
17.1.5 制作电缆终端和接头前,应熟悉安装工艺资料,做好检查,并符合下列要求:
17.1.5.1 电缆施工前应对电缆本体进行取样,做电气性能试验,并应符合标准。
17.1.5.2 附件规格应与电缆一致;零部件应齐全无损伤;绝缘材料不得受潮;密封材料不得失效。壳体结构附件应预先组装,清洁内壁;试验密封,结构尺寸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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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5.3 施工用机具齐全,便于操作,状况清洁,消耗材料齐备。 17.1.6 电缆接地线应应符合设计规定。
17.1.7 电缆终端与电气装置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17.2 制作要求
17.2.1 制作电缆终端与接头,从剥切电缆开始应连续操作直至完成(电缆外屏蔽也要剥去,并且保持绝缘表面光滑、干净),缩短绝缘暴露时间。剥切电缆时不应损伤线芯和保留的绝缘层。
17.2.2 电缆线路有接头时,应先制作接头,两端有位差时,应先制作低位终端头。
17.2.3 电缆终端和接头应采取加强绝缘、密封防潮、机械保护、改善电缆屏蔽端部电场集中等措施。并应确保外绝缘相间和对地距离。 17.2.4 缆线芯连接时,应除去线芯和连接管内壁油污及氧化层。压接模具与金具应配合恰当。压缩比应符合要求。压接后应将端子或连接管上的凸痕修理光滑,不得残留毛刺。采用锡焊连接铜芯,应使用中性焊锡膏,不得烧伤绝缘。
17.2.5 装配、配合电缆终端和接头时,各部件间的配合或搭接处必须采取防潮和密封措施。铅套电缆铅封时应擦去表面氧化物;搪铅时间不宜过长,铅封必须密实无气孔。 18 电缆的防火与阻燃
18.1 电缆的防火阻燃应采取下列措施:
18.1.1 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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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防火材料密实封堵。
18.1.2 在重要的电缆沟和隧道中,按要求分段或用软质耐火材料设置阻火墙。
18.1.3 对重要回路的电缆,可单独敷设于专门的沟道中或耐火封闭槽盒内,或对其施加防火涂料、防火包带。
18.1.4 在电力电缆接头两侧及相邻电缆2~3m长的区段施加防火涂料或防火包带。
18.1.5 设置报警和灭火装置。
18.2 防火阻燃材料必须经过技术或产品鉴定,在使用时,应按设计要求和材料使用工艺提出施工措施。
18.3 在封堵电缆孔洞时,封堵应严实可靠,不应有明显的裂缝和可见的孔隙,孔洞较大者应加耐火衬板后再进行封堵。
18.4 阻火墙上的防火门应严密,孔洞应封堵;阻火烧火墙两侧电缆应施加防火包带或涂料。 19 电缆竣工试验 19.1 交流电压试验
经买方和承包方协议,可以采用以下a)或b)项工频交流电压试验。
a)在导体和金属屏蔽/金属套间施加系统的相对相电压110 kV,历时5min。
b)用系统的正常运行电压试验24h。 19.2 直流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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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替代交流试验的一种选择,可以施加3Uo直流电压,试验15 min。
对已运行的线路,可施加较低直流电压,试验电压值可在考虑到已经运行的时间、环境因素、击穿历史以及进行试验的目的后,由协商确定。
19.3 外护套直流电压试验
电缆系统敷设安装后,外护套应经受10kV直流电压1min不击穿。电压加在金属护套或加强层与外护套表面的是石墨导电层之间。 五、运行维护注意事项
1 加强资料的记录管理。对每一条线路应建立较为完善的技术资料,包括线路
设计方案、竣工图、施工记录、运行后的巡视、检修记录、线路检测试验记录、缺陷记录等。
2 加强线路的日常巡视检查。包括终端、接头安装是否牢固,电缆沟内有无杂物,盖板是否齐全,隧道内有无杂物,照明、通风、排水等设施有否损坏;清洁终端瓷套管等。针对高压电缆故障主要由外力破坏引起,应严密监视电缆走道附近的施工情况,防止发生危害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发生。同时加强线路标志桩、标志盖板的埋设工作。 3 定期对以下项目进行预防性试验:
线芯直流电阻的测量; 外护套绝缘电阻的测试;
3.3 护层保护器和接地系统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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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故障对策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可能出现以下故障: 1 外护套受外力破坏后绝缘电阻较低。 2 泄露电流过大。
针对以上故障,可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1 查找故障点并进行修补。
2 检查电缆终端头制作是否合格,若不合格重新按标准制作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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