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第2次修订 2016年5月执行 1.危重、长期卧床、活动受限、带入压力性损伤等病人,应及时、动态地进行压力性损伤风险评估,若压力性损伤风险评估分值≤12分需要填写《压力性损伤上报监控记录单》。
2.《压力性损伤上报监控记录单》在24小时内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通知伤口造口护理会诊小组实施监控.
3.加强压力性损伤预报病人的基础护理,并纳入重点护理和监控,每班护士认真落实预防措施,并在护理记录中记录,护士长每周有监控记录。
4.院护理质控组收到《压力性损伤上报监控记录单》,须亲临病房,了解情况,指导和督促预防措施的落实,每周跟踪,并做好记录.
5.由于病情所致,护理人员对病人做了大量护理工作,病人仍然发生压力性损伤,成为“难免压力性损伤”,病区护士长应及时填报压力性损伤报表上交护理部,护理部组织专家会诊,现场评估确认为“难免压力性损伤\",可不定护理缺陷,但仍需积极护理.
6.每月护士长在护士长手册工作小结中对预防、发生、治疗压力性损伤情况进行登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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