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德威华泰奖学金”实施及管理规定
第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设置目的
为增进德威华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高校之间的交流合作,激励中国年轻一代致力于环境保护事业尤其是水处理事业,以提高环境类专业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活动能力。同时鼓励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与高层次的科研活动,资助高校贫困生完成学业,德威华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德威华泰公司)特在兰州交通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设立“兰州交通大学——德威华泰奖学金”。
第二条 第二条 评选原则
推荐和评选工作坚持“严格、公平、公开”,即在推荐和评选过程中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公正评价,评选名额、参评人信息及获奖人名单公开,以保证“德威华泰奖学金”的激励性和公正性。 第三条 第三条 奖励基金
德威华泰公司一次性捐资十万元人民币设立“兰州交通大学——德威华泰奖学金”初始基金,由公司负责专款运营,每年增值部分全额作为奖励基金;初始基金运营增值不足贰万元人民币的年份,德威华泰公司启动奖学金备用资金程序,补足奖励基金,保证每年提供总额不少于贰万元人民币作为奖励基金。
第二章 第二章奖励范围及标准
第四条 第四条 奖励范围
“兰州交通大学——德威华泰奖学金”的奖励范围为具有兰州交通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主要在给水排水专业学生中设奖,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和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优秀本科生也可作适当考虑。
第五条 第五条奖项设置及名额 奖学金设定为“国文英才奖”、“国文成才奖”、“国文励志奖”、“国文进步奖”四个奖项。正常年份奖励20名左右评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遇见公司效益取得超越式发展或者特殊重要年份,可适当增加授奖名额、提高奖励额度。 正常年份各奖项的奖励额度及名额见下表: 序号 1 项目 国文英才奖 国文成才奖 国文励志奖 国文进步奖 国文育英奖 合计 奖励名额 1名 奖励金额 3000元/人/年 总金额 3000元/年 2 2名 1500元/人/年 3000元/年 3 10名 1000元/人/年 10000元/年 4 8名 500元/人/年 4000元/年 5 6 8--10名 21名 500--600元/人/年 4000--6000元/年 20000元/年 第三章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六条 评奖条件 参照《兰州交通大学学生手册》和学院相关奖学金的实施细则,根据理事会每年审定的《“兰州交通大学—德威华泰奖学金”实施及管理规定》确定,一般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国文英才奖 1)热爱祖国,热爱环境保护事业,遵纪守法; 2)乐于助人,关心集体,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 刻苦钻研,成绩显著,在评选期前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及智育成绩均需位于本专业前10%;
5)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及能力,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或社会实践活动并成绩突出,包括在国际性或全国性、省部级等各类科技竞赛中成绩突出者。
6)热心公益,愿意在获奖后完成义务工作10小时; 7)其他表现优秀者。 2、国文成才奖
1)热爱祖国,热爱环境保护事业,遵纪守法;
2)乐于助人,关心集体,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刻苦钻研,成绩显著,在评选期前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及智育成绩均需位于本专业前20%;
5)在全国性或省部级等各类科技竞赛中成绩优秀或在科技创新或社会实践活动方面成绩突出者。
6)热心公益,愿意在获奖后完成义务工作10小时; 7)其他表现优秀者。 3、国文励志奖
1)热爱祖国,热爱环境保护事业,遵纪守法;
2)乐于助人,关心集体,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刻苦学习,在评选期前一学年的加权平均成绩位于专业前40%,或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活动方面成绩优良;
5)其他方面综合表现优秀者。
6)符合特困助学金申请条件,即学院备案的困难生方可参评。 7)热心公益,愿意在获奖后完成义务工作10小时。 4、国文进步奖
1)热爱祖国,热爱环境保护事业,遵纪守法;
2)乐于助人,关心集体,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刻苦学习,在评选期前一学年的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较上一学年名次前进班级人数的1/4名次以上者;
5)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活动方面成绩明显(包括参加院、校及以上的各类科技立项活动者)。
6)符合特困助学金申请条件,即学院备案的困难生优先。 7)热心公益,愿意在获奖后完成义务工作10小时。
6、以上各项奖项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其中一项,各奖项不兼得。评审委员会酌情,可对申请人所获奖项予以适当调整。 第七条、评奖限制条件
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奖学金评选: 1、违反学校纪律,受校纪校规处分,或被学院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或出现更严重违纪情况;
2、在学术研究以及其他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3、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4、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5、上学年有必修课程不及格; 6、在校期间有生活奢侈浪费者; 7、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8、恶意欠费的学生;
9、有其他不文明行为,给学校和学院造成不良影响者。
第四章 第四章奖励基金的管理
第八条 管理机构
设立“德威华泰奖励基金”理事会,负责奖励基金评选的监督及管理。理事会由理事长、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长由德威华泰集团总裁担任、副理事长由兰州交通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院长担任。
理事会可根据评奖情况组织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兰州交通大学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教师及德威华泰集团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兰州交通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第九条 评选时间
每年3至5月份进行上一年度评选工作。 第十条 申报程序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每年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学院网站下载申请表格(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二份),如实填写,并加注班主任意见后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评选程序: 1)初评: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德威华泰奖学金申请表》,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初选:班级召开班会以投票的方式对申请人学习、生
活等方面表现做综合评定,审核是否符合贫困生条件,并在《申请表》填写班级意见,班主任意见;
给排水专业每班推荐名额2--3名,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等专业每班推荐1名参评。
(3)秘书处初评与公示:组织整理和初步筛选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资料进行汇总并提交至理事会,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
2)审核:
(1)材料审核:理事会根据申报材料对所有获奖学生进行审核。 (2)评选会面试;国文英才奖、国文成才奖和国文励志奖由秘书处提供候选人名单,根据评奖材料情况,由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其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最终评审确定。
评审专家委员会主席由德威华泰公司派专家或者领导担任,成员由兰州交通大学环境学院专业教师、学生管理人员代表及德威华泰集团专业人员组成。
3)奖学金获奖人员最终确定:
国文英才奖、国文成才奖和国文励志奖由奖学金评选会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4)颁奖
按照上述评审程序确定获奖人员后,在兰州交通大学召开颁奖大会,由环境学院组织,德威华泰集团领导及学院领导颁发获奖证书及教育奖励金。
第十一条 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遴选,如果根据评比细则规定,当年度符合条件的人数不够,奖学基金额度未使用完毕,则本年度结余奖金额将纳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 附则 《“兰州交通大学——德威华泰奖学金” 实施及管理规定》未尽事宜由兰州交通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和德威华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双方协商确定。
德威华泰(北京)科技有
限公司
兰州交通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德威华泰奖学金申请表
2、德威华泰奖学金申报人员汇总表
3、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学生义工服务记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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