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公司经营的管理⽬标,确保公司对⼯程项⽬的前期协调、整合公司各部门⼯作,降低市场开发成本,提⾼投资效益,严格依法守法进⾏建筑市场开发,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条公司经营⼯作,应在经营部充分进⾏信息收集、市场调研的前提下,坚持守法、讲求信⽤的原则,以技术⽔平、管理⽔平和社会信誉开展竞争。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作,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杜绝⼀切违法⾏为。第四条经营部职责范围(⼀) 开拓市场
1、端正经营思路,学习先进的营销理念,总结市场开发经验,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可⾏依据。2、负责营销战略的制订,跟踪与监督营销战略实施。
3、在进⾏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做好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逐步扩⼤公司的市场份额。4、⼴开渠道,收集⼯程建设信息,对建设市场进⾏调研与⼯程项⽬跟踪。5、开发潜在客户,为公司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客户的管理
1、开发、建⽴、维护客户关系管理(挂靠及施⼯)。2、与重要的现实客户、潜在客户建⽴并维持良好的关系,做好客户的需求分析。
3、从公司整体发展的⾓度协调各部门的市场开发计划,做到整体最优。4、负责项⽬做标、投标⼯作。第⼆章确定拟投标项⽬
第⼀条经营部在进⾏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公司的市场开发计划,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条经营部应对招标单位(即建设单位)进⾏详细的背景调查,招标单位(即建设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获得公司批准参与投标:
(⼀)具有法⼈资格;
(⼆)有与招标⼯程相适应的⼯程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能⼒;(三)有组织编制招标⽂件和标底的能⼒;(四)有对投标者进⾏资格审查和组织评标定标的能⼒
第三条市场开发专员应对公路⼯程项⽬进⾏周密的情况调查,实⾏施⼯招标的公路⼯程项⽬,应符合下列条件才能获得公司批准参与投标:
(⼀)初步设计和概算⽂件已经审批;
(⼆)已正式列⼊国家或地⽅公路建设计划,建设资⾦已落实;(三)征地拆迁⼯作已基本完成或落实,能保证分年度连续施⼯;(四)招标⽂件已编制完毕。
第四条公司经营部应针对业主招标可采取的下列⽅式收集信息:
(⼀)公开招标。招标单位通过报刊、⼴播、电视等新闻煤介公开发布招标⼴告。经营部通过专业报纸、⽹站、刊物,并有专⼈进⾏信息分析、汇总、呈报。
(⼆)邀请招标。招标单位选择数家施⼯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经营部应密切跟踪回访已完⼯程、在建⼯程的业主,充分发挥已有品牌影响,主动获取相关信息。
(三)议标。对个别施⼯难度⼤,⼯期特别紧以及情况特殊的⼯程项⽬,招标单位邀请或通过主管部门指定数家施⼯单位,通过协商,议定标价及有关事宜。经营部应注意公司投标⼯作的灵魂是在公司各部门密切的协调配合下树⽴的良好信誉和持久品牌。市场部要在具体⼯作中树⽴公司“技术先进、敢打硬仗”的形象,争取营得相应的信赖和议标资格。第五条经营部根据⼯程施⼯招标展开信息收集和市场调研⼯作。⼯程施⼯招标⼀般按下列程序进⾏:(⼀)组织编制招标⽂件;
(⼆)发布招标⼴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三)进⾏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合格后出售或发放招标⽂件;
(五)组织投标者勘察⼯程现场,针对投标者的询问,解释招标⽂件中的疑点;(六)组织编制标底;(七)接受投标者的投标书;
(⼋)审查投标书的符合性与由开户银⾏出具的投标保函;
(九)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评标,提出评标报告,确定中标者;并按项⽬⾪属关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评标报告;(⼗)发出中标通知书及施⼯承包合同拟定稿(副稿);
(⼗⼀)与中标者签订施⼯承包合同并根据⼯程的情况决定是否履⾏公证⼿续。开标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为评标阶段,⼀切评标活动均保密。
第三章招标⽂件及估计标底审核
第⼀条经营部负责公司的投标⼯作,其职责:(⼀)收集资料,制作标书。
(⼆)在部门经理的组织或带领下,进⾏投标。(三)在投标过程中,与客户建⽴并维持良好的关系。
第⼆条经营部须按招标⽂件完成标书的编制⼯作。标书编制的基本依据如下:(⼀)合同⽂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书,履约保函格式等。
(⼆)技术规范,包括技术标准、施⼯规范的有关规定,⼯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程量计量规则、验收办法及要求。(三)设计⽂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件及主要图纸,⼯程数量清单,勘察、试验资料及特殊⼯程要求等。(四)招标单位对投标⽂件做出的补充说明、勘误、澄清或局部修正(与招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项⽬投标要切实对以上基本内容进⾏审核,发现并规避任何潜在的合同风险。
第三条标底由招标单位负责编制,⼀般采⽤单价合同或总价合同两种形式。标底⼀般控制在批准的概算或投资包⼲的限额之内。经营部应针对各省份、各地区、各业主单位的传统造价习惯,经营部收集到的相关概算资料,考虑主要设备、材料、⼈⼯在⼯程建设期内的涨价因素,估计业主标底,以此作为公司投标报价决策的依据。第四章资格审查
第⼗六条⼯程施⼯招标⼀般实⾏资格预审。招标单位⼀般对投标者承担该项⽬的施⼯能⼒进⾏审查,做出评估。经营部按照招标⼴告或邀请函的要求,向招标单位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经营部应根据项⽬的性质、规模和技术要求,联系适合的公司资质⼆家以上,认真制作资格预审⽂件。第⼗七条资格预审申请书包括如下内容:
(⼀)适合参与投标公司的营业执照、所有制性质和⾪属关系、担保银⾏及证明、账号等;
(⼆)适合参与投标公司等级证书、固定资产、各类⼈员的专业和技术构成;试验设备和机械设备的配备。特别是拟承担本项
⽬的主要技术负责⼈员和设备的情况;
(三)适合参与投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任务分布与近三年完成任务的情况,⼯程质量与⼯期,同类⼯程实绩,近⼏年财务平衡
表,社会信誉等;
(四)适合参与投标公司正在承担的任务,包括已开未完项⽬及待开⼯项⽬,⽬前承担新⼯程的实际能⼒等。
公司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经营部,为市场开发部提供完整、准确、及时更新的资料。经营部要及时反馈业主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料标准。公司将尽快的完成档案资料的数字化⼯作以提⾼资料内部利⽤、交流效率。鉴于资格预审⼯作的繁杂,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经营部,为市场开发提供专业、熟练的⼈⼒⽀持。第五章投标
第⼀条资格预审合格并接到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件后,经营部应按时参加招标单位主持召开的投标预备会(即标前会)及察看现场。
第⼆条经营部进⾏投标⽂件的编制⼯作。(公司拟选派的项⽬经理为主体,必须完成投标⽂件的编制⼯作,由预算及其他⼈员配合完成整个投标过程。)
第三条在投标截⽌⽇期前,经营部经理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公司领导做出决策,做出报价。
第四条投标书及任何说明函件必须经适合参与投标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签字。采⽤业主规定密封⽅式密封后递交招标单位。第五条经营部在递交投标书时,应同时提交开户银⾏出具的投标保函,或交付保证⾦。保证⾦数额、交付⽅式及保证⾦清退办法由招标单位在招标⽂件中规定。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协助经营部办理投标保函、保证⾦。
第六条公司投标⾏为严格遵循中华⼈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经营部不得⾃⾏确定标价,违者将导致丧失投标资格、被罚投标保证⾦。公司将追究经营部责任。第六章开标、评标与定标
第⼀条招标单位从发出招标⽂件到开标的时间,⼀般由招标单位根据⼯程项⽬的⼤⼩和招标内容确定,⼤中型项⽬⼀般不超过三个⽉。
第⼆条开标仪式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经营部或公司的委托代理⼈出席开标仪式。
第三条开标时,由招标单位及有关各⽅检查各份标书的完整性;招标单位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并宣读各份投标书主要内容。经营部或公司的委托代理⼈要做好开标记录,为公司今后决策积累资料。第四条属于下列情况之⼀者,将作为废标处理:(⼀)投标书未密封;
(⼆)投标书未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签字;(三)投标书未按招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四)投标书字迹潦草、模糊、⽆法辨认;
(五)投标者在⼀份投标书中,对同⼀个施⼯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六)投标者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书⾯声明哪⼀个有效。
(七)投标者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参加开标仪式;(⼋)投标者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函。
经营部或公司的委托代理⼈根据上述条款严格进⾏投标⽂件报送前的符合性审查,出现任何上述责任事故导致废标都将追究当事⼈的责任。
第五条评标⼯作由招标单位主持,组织项⽬设计单位、项⽬监理⼯程师以及有关⼯程咨询机构和技术经济专家,成⽴评标委员会或评标⼩组。评标委员会或评标⼩组完成评标报告后,由招标单位向中标者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评标报告按项⽬⾪属关
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核备。
经营部或公司的委托代理⼈要依据“报价合理、施⼯⽅案可⾏、施⼯技术先进,确保⼯期和⼯程质量”的原则做好投标⽂件。经营部应根据上述原则就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和公司的信誉品牌等,展开积极的公关活动。确保投标⽂件获得全⾯、公正的评定或评分。
第六条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请投标者就投标书的有关问题提供补充说明和有关资料,经营部或公司的委托代理⼈应做出书⾯答复。补充说明和有关资料将作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评标定标⼀般采⽤⽆记名投票的办法,有时也采⽤打分制办法,⽆论投票或打分,都将在委员会或⼩组成员对投标⽂件和投标书充分讨论和评议后进⾏。项⽬负责⼈应在已完⼯程和在建⼯程
施⼯过程中树⽴良好的企业形象、持久的品牌、过⼈的业内信誉。这些将直接影响评标委员会或⼩组成员对投标⽂件和投标书的评定。
第⼋条经营部或公司的委托代理⼈在不经公司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评标⼩组成员集团公司报价情况。
第九条开标仪式后,⼀般在15天内完成评标定标⼯作,并由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知所有投标者。⼤型项⽬的评标定标⼯作最多不超过40天。经营部或公司的委托代理⼈应及时跟踪了解情况,以利于公司尽快做出施⼯组织准备。第七章合同签订
第⼀条经营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般在15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签订合同的唯⼀依据是招标⽂件、投标书及有效的补充⽂件和信函。
第⼆条签订承包合同时,公司财务部办理由开户银⾏出具的履约保证⾦证书(简称“保函”)。合同履⾏后,保函⾦额应予收回。
第三条经营部在⼯程施⼯招标投标管理⼯作中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本办法,指导投标⼯作的开展;(⼆)参加⼤型项⽬的评标⼯作;(三)总结交流投标⼯作经验。第⼋章管理、监督与纠纷处理
第⼀条在合同执⾏过程中,如有关各⽅发⽣争议或纠纷,应
按照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监理⼯程师协调解决。如协调不成,可由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申请项⽬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条经营部将拟签署的合同⽂本会同公司副总及时审核,为公司维护⾃⾝利益做出充分准备。第九章附则
第三⼗七条本办法由经营部负责解释,总经理办公会颁布实施。附件:流程⽰意图
预审资料主要情况登记表
填表⼈:经营部经理:⽇期:投标流程关键点检查明细表
投标流程关键点最终检查确认表投标项⽬:时间:
开标情况⼀览表
项⽬⽴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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