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知库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新街镇中心小学教师职称竞聘办法

新街镇中心小学教师职称竞聘办法

来源:知库网
新街镇中心小学教师职称竞聘办法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用人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的原则,根据县人事局、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新街镇中心小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成立聘任小组:

组 长:李永和 副组长:何炳荣

成 员:卢建祥、李福珍、李建福、钱友琼、李正海、马

忠文、卢志强、张德宏、董文凭

第二条、 聘任对象:我镇在职在编的全体教师。 第三条 定性考核规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申报

1、凡上一学年累计旷工2天者;病假40天者(不含住院假)、事假20天者、病事假累计60天者、女职工年满53周岁、男职工年满58周岁的教师病假可放宽到45天(均指工作日)。分别每次延期两年、一年申报。

2、凡是重大工作失误或对学校荣誉造成恶劣影响者,每次延期三年申报

- 1 -

3、凡不服从分工,每次延期两年申报

4、未有农村学校工作经历者;调入新街不满一年者;外借人员。延期一年申报。

5、履现职期间,未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定等次或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称职)者,每次延期一年申报;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不称职)者,每次延期两年申报。

6、党内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者,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一年、一年半、两年、四年、五年内不得申报;行政受到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处分者,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一年、两年、五年内不得申报。

7、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者,自查实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

8、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问题者,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已评审通过的,取消通过资格;已取得资格的,取消资格并收回资格证书。

第四条 申报和评审各级职称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报职称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 2 -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二、 申报和评审三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须具备学历和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2、获得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评审条件

1、基本掌握教育教学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方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任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三、申报和评审二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须具备学历和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并在三级教师岗位履职满2年。 4、获得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并在三级教师岗位履职满3年。 (二)评审条件

1、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方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任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 3 -

2、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3、能够胜任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 四、申报和评审一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须具备学历和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2年。

3、获得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4年。 4、获得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5年。 (二)评审条件

1、全面掌握任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能按照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原则的要求,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育教学业绩较为突出。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一定经验。

3、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教师,可优先予以申报推荐。 4、当年履职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 5、其他业绩条件:

(1)专任教师履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课时量:500学时;承担教学管理工作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其教学课时量原则上应不低于专任教师课时量的三分之一;不是学校班子成员但在学校管理岗位的老

- 4 -

师,其教学课时量原则上应不低于专任教师课时量的三分之二。

(2)专任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工作累计满2年。 五、申报和评审高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须具备学历和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2年。 2、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5年。 3、获得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县及县以下学校(单位)从事教学工作满20年,并在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5年。

(二)评审条件

1、系统掌握任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2、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推广先进教育理念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3、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教师,可优先予以申报推荐。 4、当年履职考核为优秀。 5、其他业绩条件:

(1)专任教师履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课时量:小学教师500学时;承担教学管理工作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其教学课时量原则上应

- 5 -

不低于专任教师课时量的三分之一;不是学校班子成员但在学校管理岗位的老师,其教学课时量原则上应不低于专任教师课时量的三分之二。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工作累计满5年。 六、申报正高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须具备学历和资历条件:

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履职满5年。

(二)评审条件

1、系统掌握任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具有很强的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在本教学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推广先进教育理念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3、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之一。

4、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教师,可优先予以申报推荐。 5、当年履职考核为优秀。 6、其他业绩条件:

(1)专任教师履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课时量:小学教师450

- 6 -

学时;承担教学管理工作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其教学课时量原则上应不低于专任教师课时量的三分之一;不是学校班子成员但在学校管理岗位的老师,其教学课时量原则上应不低于专任教师课时量的三分之二。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工作累计满10年。

(3)履现职以来,申报人员需提供具有独到见解的教学研究报告或教学案例分析3篇或主持完成州、市县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

第五条 破格申报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一)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之一。

(二)获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三等奖。

(三)参与完成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省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独撰并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专著1部(5万字以上)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一)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之一。

(二)获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二等奖。 (三)享受特殊津贴。

- 7 -

(四)主持完成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独撰并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专著1部(10万字以上)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

第六条 本《评聘办法》所要求公开出版的专著,是指取得ISBN标准书号并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凡论文汇编、以笔名或单位名义出版发行的书籍,均不属范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是指在取得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凡在增刊、专刊、特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属范围。

第七条 量化考核细则(量化时限以上学年为准)

一、教龄分: 教龄满一周年计1分。 二、工龄分:工龄满一年计0.5分 三、校龄分:校龄满一年计0.1分

四、任一级教师职务年限: 任职满1周年计1分。

五、上年按竞聘办法申报为高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但为让已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优先享受的教师,下年申报时可无条件进入高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不进行任何量化考核可优先申报)。

六、当退休人员多,名额不够时,按分数高低申报,直至名额用完止。

七、按竞聘办法参与竞聘未能竞聘上,但考虑到该教师下年已到退休年龄给予优先享受职称的,享受职称的教师把应所得报酬一次性付

- 8 -

给让位者,否则不以申报。

八、地区类别分:

一类地区:水卜龙、土锅寨、安汾寨、箐口四所小学3分。 二类地区:陈安、团结、百胜、妈拖四所小学3.5分。 三类地区:聚且、刘会村二所小学4分。 四类地区:热水塘小学5分。

九、教学成绩分:(以上学年成绩为准)

以学期末统考科目:语文、数学、科学、思品的分为准。任多科目教师的则累计计算。一、二年级思品上、下学期交换任课教师(两个教师上一个班的情况下使用此项)。

1、所教科目平均分计分法:以每学期末同年级同科目统测的全县均分为标准分,计入10分。如果所任年级科目的均分高于全县均分,则高1分计11分,高2分计12分,依此类推。如果所任年级科目的均分低于全县均分,则低1分计9分,低2分计8分,依此类推,扣完10分为止。最后把两学期的成绩相加为个人所得分。

2、及格人数分:及格1人,计入0.5分(上下学期累计)。 3、优秀人数分:

语文、思品80——99.9分为优秀,每生计1分(上下学期累计)。 数学、科学85——99.9分为优秀,每生计1分(上下学期累计)。 4、满分人数分:1科目1人计入5分(上下学期累计),依此类推。 5、毕业班学生在初考中,个人成绩达270分及以上1人,则对该班任语文、数学的教师加2分,任思品、科学的教师加1分,依次类

- 9 -

推。

6、学前班教师、副科教师(任统考科目的副科教师则按科目成绩计入,不在此范围。)、不任课的后勤管理人员教学成绩个人所得分以全镇任课教师的个人所得分均分的三分之二计入。

7、校长以教师成绩第四名为成绩分,、副校长以教师成绩第五名为成绩分,其他办公室成员以教师成绩第六名为成绩分

十、职务分:

1、镇小学办公室成员:校长10分,、副校长9分,其他办公室成员8分

2、村级及其他班子成员:不任课的后勤管理人员6分,镇级辅导员及村校长5分,村教务主任4分,村少队辅导员3分,村营养餐管理员(做账人员)2分,镇小学妇女主任3分,镇小学工会3分,镇小学学科教研员3分,镇小学高、中、低段年级组长2分,实验室管理员、微机管理员各1.5分。 十一、公开课

当年荣获国家级一次一等奖(第一名)计10分,一次二等奖(第二名)计9分,一次三等奖(第三名)计8分。荣获省级一次一等奖(第一名)计7分,一次二等奖(第二名)计6分,一次三等奖(第三名)计5分。获得州级一次一等奖(第一名)计5分,一次二等奖(第二名)计4分,一次三等奖(第三名)计3分。荣获县级一次一等奖(第一名)计4分,一次二等奖(第二名)计3分,一次三等奖(第三名)计2分。

- 10 -

荣获镇级一次一等奖(第一名)计3分,一次二等奖(第二名)计2分,一次三等奖(第三名)计1分。

十二、各种获奖证书分

当年持有各级荣誉证书或奖状者,获奖1次计分如下。 项目 先进骨干 类 级别 国家级 7分 省级 州级 县级 镇级 6分 5分 4分 3分 4分 3分 2分 1分 教师 1等奖 5分 4分 3分 2分 二等奖 4分 3分 2分 1分 三等奖 3分 2分 1分 0.5分 论文类 注:先进类和论文类指上级、和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奖项,其他部门或单位颁发的不计入分值。

第 附则

一、对公开课、获得奖励等几项考核,需本人提供原件。 二、竞聘人员必须在通知时间范围内向学校聘任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不按时交者,视为弃聘。学校竞聘小组依据本办法进行考核排名、公示,其考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学校竞聘小组依据本办法的

- 11 -

考核结果,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按当次高分依次申报,直至指标满为止。

三、凡竞聘小组成员参加竞聘的自然回避;本办法实行就高不就低、同一事由获奖,以最高奖计分。

四、本方案自通过之日起实施。本镇中心小学原有关规定不再执行。

- 12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icool.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