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阶段进度控制目标
根据本工程项目的要求,项目代建方编排项目总控制进度计划,制定设计阶段的阶段进度控制点,并以此要求设计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提出设计总进度控制计划、设计准备工作计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进度计划。设计进度作业计划,项目代建方设计管理工程师审查并督促其实施,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出现偏差时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调整,以保证工程项目在规定期限内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设计阶段进度控制的方法
项目代建方设计设计主管应按照设计合同总进度控制目标的要求,对设计方的进度实行动态的监控:
1、首先审查设计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是否包括各种不利的因素(如节假日、天气情况、人员流动等),报项目总工程师批准。
2、在设计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项目代建方工程设计主管对设计方在各阶段填写的设计图纸进度表进行核查分析。
3、检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如规划红线、地形图、测量图、地质资料,各种设计依据的批文(包括投资、规划、消防、卫生等部门)。
4、项目代建方设计设计主管定期检查设计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并与计划进度进行比
较分析,一旦发现偏差,及时组织设计单位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纠正措施进行整改。必要时,应对原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或修订,以满足总的设计进度控制要求。
5、实施有效的进度控制,除了要确定项目进度的总目标.还需要明确各阶段、各级分目标。
6、协助设计方尽量减少设计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把问题解决在设计过程中,以免影响设计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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