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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规定

来源:知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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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西里北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规定

为标准滨河西里北区社区电动车充电的管理,给居民电动车的充电提供方便,确保充电平安,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充电处只限本小区的居民使用。所有需要充电的电动车必须要到物业进行登记。 二、电动车棚内存放车辆必需每天要摆放划一,卫生整洁,不得堆放杂物和其它物品,其他无关人员的进入,保证车辆的平安;

三、本充电处只限电动车充电。充电人员不得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多充

现象,违者予以重罚,并取消充电资格,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四、电动车要按规定充电,不充电的电动车停放不得阻碍其他需要充电的电动车,应

停在指定的停车场地;如发现未经登记的车辆私自违规充电,对车主处以罚款。 五、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

灾及其他伤害,造成小区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辆所属居民自行负责。 六、充电方法:充电时应先将充电器三芯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然后再将充电器另一

端双向插头连接于充电处的插座上。如果反方向操作,接口处可能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七、居民在电动车充电前应进行平安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 插头、线路进行检

查,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八、严禁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充电,物业将视天气情况,以平安为前提关闭充电处的总

电源;具体停充电日物业负责通知。

久、充电器应保证散热正常,禁止将衣物、塑料制品、易燃易爆等物品放置在车上。 十、充电处配备的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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