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2008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济行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加强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司公务活动接待制度,本着科学合理、便于执行操作的原则,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及所属各分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出差,均指省内县县之间、县市之间、市市之间及出省的公务出差,包括事务性出差、参加会议与因公培训三项。县内的乡镇间、地级市的区之间的公务费用,在公司市内交通费补贴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开支。
第四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五条 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二章 审批权限与程序
第六条 公司员工出差,均需填写《出差人员审批表》,经相关审批人员批准后方可出差,多人出差的,按出差人员中职务最高者所需的审批要求进行审批(审批人员与权限详见附表一)。出差审批应通过OA的审批流程进行电子审批。如为参加会议或培训,可凭经相关审批人员批准后的培训文件或会议通知替代出差审批表,视同经过审批。未按规
定审批自行出差的,一律不予报支差旅费。
第七条 公司员工出差,如需借款,应在《出差人员审批表》中填写借款金额,与出差人员审批联一起交公司成本会计办理借款手续。借款金额应合理估计,一般不超过本次出差所需差旅费的预计总额。
财务部成本会计对借款的审批原则:(一)本次出差所需差旅费预计总额是否合理;(二)该员工是否有超过一周的出差借款尚未归还。根据以上原则,成本会计有权调整借款金额或拒绝借款。
员工出差有借款的,在办理完借款手续后,将审批表交由成本会计作为凭证附件,届时进行差旅费报销时无需再提供相关审批表;无借款的,则需在报销时提供《出差人员审批表》或经相关审批人员批准后的培训文件、会议通知视同出差审批表。
第八条 同公司不同部门人员同时出差,由牵头部门出差人员负责填写《出差人员审批表》的审批联与借款联,审批表上需写明所有出差人员的姓名,部门领导栏由牵头部门领导签字审批;需公司领导审批的,则由牵头部门的分管领导审批。
报销时,由牵头部门的出差人员负责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交由牵头部门MIS费用报表输入人员进行输入,所附的单据粘贴单需经另一出差人员证明,主管审批则只需牵头部门的部门领导审批即可。
牵头部门费用报表输入人员在进行费用报表输入时,差旅费应按各部门出差人数比例分摊至各成本中心。
不同公司人员一同出差的,差旅费分别回所属公司报支。 第九条 借款人员应在出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与费用报表,到公司财务部门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并结清所借款
项。对于两周内仍未还清借款的,财务部将直接在该员工次月的薪资中扣减,并在公司内进行通报。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条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出差人员住宿的房间标准一般为省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套间;省公司部门与市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单间;其他员工两人住一个标准间;详见附表二。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省内外事务性出差,出差地公司与酒店签有协议的,原则上需住宿协议酒店;报销时,可按酒店协议价格,凭住宿发票据实报销。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协议酒店住宿,或无协议酒店的,可住宿非协议酒店,但住宿标准不得超过本地区同类协议酒店的协议价标准,报销时需提供住宿发票,书面说明原因并按相应权限专门审批,超出部分自理。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参加省内外会议或培训,根据主办方的安排进行住宿。在我省省内举办的会议,除集团公司会议或省公司组织的市公司总经理级的会议外,其他会议住宿地点均应安排在公司的协议酒店。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出差时,省公司高项、市公司部门经理、县公司经理及以下级别员工如因特殊情况需住单间的,按相应的审批权限审批后,可按协议酒店标准间单价凭住宿发票据实报销,超出部分自理。上述的特殊情况均指出差人员按性别划分逢奇数时,其中一人必须住标准间时的情况。但参加系统内统一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时,住宿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不得按特殊情况处理。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发票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采取定额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具体包干标准为(详见附表三):省内二类城市每天50元,省外二类城市每天70元,一类城市(省会与经济特区)每天80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城市每天100元,港澳台地区每天150元。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在本省系统内部出差,所有的住宿费与伙食费均由出差人员自行支付,不得要求当地分公司代为支付。
第十七条 公司员工参加系统内部在省内外及港澳台地区组织的各类会议与培训,无论是否有住宿费发票,会议与培训期间一律不发伙食补助费,仅发出差途中的伙食补助费。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因公(包括因工作需要和省市公司统一组织,下同)参加的各类非系统内部的会议与培训,食宿自理的,按事务性出差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详见附表四)。
第十九条 公司员工事务性出差(不含参加会议与培训),住宿在亲友家的,考虑确实能为企业节约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正常标准发给。
第二十条 鉴于乘坐火车出差人员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省外出差,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伙食补助费40元。
第五章 交通费与公杂费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出差,应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详见附表五),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包含车、船、机票(含机场建设费与保险费)及机场专线车票。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省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乘坐火车省外出差,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确实因出差任务紧急且购买不到直线车、船、机票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购买就近绕道的车、船、机票,据实报销;但对于非正常的绕道现象(如就远绕道),则只可在直线距离的标准之内报销。
第二十三条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主要用于补助市内交通、杂费等支出,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与其他杂项费用。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具体包干标准为(详见附表六):省内外二类城市每天30元,一类城市(省会与经济特区)每天40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每天50元,港澳台地区每天80元。
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参加各类会议及培训的,仅发在途期间的公杂费,会议与培训期间一律不发公杂费。
第二十五条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不再报支交通费,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二十六条 公司员工出差或调动工作在途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机票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
船、机票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如果绕道车、船、机票费少于单程车、船、机票费时,应凭票据实报支。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六章 会议费与培训费
第二十七条 凡省内系统内组织的各类会议(含培训会,下同),会议费一律由组织召开会议单位承担,不得分摊给与会人员。
第二十八条 会议费具体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场租费、文具用品等其他杂费。除集团公司会议采用据实审批的方式外,其他各类会议费用标准如下(详见附表七):
住宿费标准、场租费标准按协议酒店的议定标准执行。
伙食费标准为:在县市公司举办的每人每天80元,在福州、厦门外的其他地市举办的每人每天100元,在福州、厦门两地市举办的每人每天120元,总经理座谈会不分地点每人每天150元。
其他杂费标准为:在县市公司举办的每人每天30元,在福州、厦门外的其他地市举办的每人每天50元,在福州、厦门两地市举办的每人每天60元,总经理座谈会不分地点每人每天80元。
第二十九条 会议人数按会议代表加会议代表人数一定比例的工作人员计算。具体比例标准为:省公司部门、市公司以下级为10%,省公司部门、市公司级为15%,总经理座谈会及相当级别为20%。会议期间可安排一次加餐,加餐标准为该会议全天的伙食费标准。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按规定标准严格控制各类会议费支出。会议实行一会一结算。会前,会议主办单位应编制会议费预算单,会议结束后
应及时办理会议费结算和报销。结算时,会议主办单位凭会议预算单、会议文件、会议代表名册和实际开支的正式发票,在标准范围内向财务部门报销。
第三十一条 公司员工因公参加的培训,培训差旅费自理的,可按出差标准凭住宿发票据实报销。员工经批准参加省内外高中等学校函授、夜校、进修班、培训班等脱产及非脱产学习及各类培训的,交通费不予报销,不发伙食补助费与公杂费,培训费与住宿费则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标准批准后方可报支。
第七章 实习、调动、接收、借调用、交流、探亲与休养 第三十二条 公司员工到非本地的基层单位实(见)习(不含至本县所属乡镇实习、见习),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正常出差标准支付;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由实(见)习单位负责安排住宿,并按实(见)习天数,每人每天发给伙食补助费15元,不再报支住宿费和公杂费,实(见)习期间的伙食补助在员工实(见)习结束后回员工所属单位报支。
实(见)习期间由实(见)习单位安排出差的,出差期间的差旅费按正常出差标准支付,在实(见)习单位报销。实(见)习期间因公回原单位以及由所属单位直接安排的出差,在途期间差旅费按正常出差标准付给,在员工所属单位报支。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调动工作(含接收军转干部),其在途期间中转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下列规定办理:
本人及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随同调
动时所发生的中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调动工作的行李,家具等的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被调动员工家属暂时无法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以后经批准迁到被调动员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差旅费,由调入单位报销。
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司员工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公司员工)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差旅费,由员工所在单位按上述标准报销。
第三十四条 新接收的异地员工(含新接收毕业生与新聘员工)由家庭所在地至工作单位,不得乘坐飞机,其途中中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可按出差标准办理,其他家属的各项差旅费用一律不得报支。新接收员工从学校到家中的交通费与住宿费不得报支;直接从学校到单位的,按家庭所在地到工作单位所需的差旅费总额内据实报销。
新接收员工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期间的各类费用一律由主办单位承担;在途期间,按出差标准回所属单位报支差旅费。
第三十五条 员工因公需要省内跨县市借调(用),在途期间按出差标准报支差旅费,借调用期间,住宿由借调(用)单位负责安排,统一结算,并按借调(用)天数,每人每天发给伙食补助费15元,不再报支住宿费和公杂费,借调(用)期间的伙食补助在借调(用)期结束后回员工所属单位报支。
借调(用)人员在借调(用)期内因公赴非借调(用)单位所在地出差、参加会议或培训发生的差旅费,按照因公出差、参加会议或培训
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借调(用)单位报支。
借调(用)人员借调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每满一个月,可凭据报销一次回原单位的交通费(凭据报销),但不发伙食补助费与公杂费。
各单位以出差名义借调(用)下属单位员工的,一律按借调(用)标准报支差旅费。
第三十六条 省内干部交流,住宿由交流地公司安排,另可按月凭据报销一次回原单位的交通费,但不发伙食补助费与公杂费。
第三十七条 公司员工借调(用)或交流至外省工作的,除因公回原单位外,可按每两个月凭据报销一次回原单位的交通费(可乘坐飞机),但不发伙食补助费与公杂费。
第三十八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父母(或夫妻另一方)在外市生活的,根据享受的探亲次数凭据报支差旅费,包括途中交通费与正常中转的住宿费,不另发伙食补助费与公杂费。探亲时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
第三十九条 公司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休养,其到旅行团规定的集中地的交通费、住宿费凭据报销,但不发伙食补助费与公杂费。
第八章 出国人员费用
第四十条 公司员工出国培训与交流,若无需我司承担国际旅费的,则员工在离、抵我国国境期间的所有费用原则上不予报支;如国际旅费由我司承担,则按相关标准报支出国费用。由省公司统一安排去港澳地区公务出差的(不含参加香港公司会议、培训及厂商组织的培训与交流),按出差的标准办理。
第四十一条 公司员工出国离境前及抵境后在国内发生的交通费、
住宿费及其他杂费,可按出差标准报支差旅费。
第四十二条 公司员工的出国服装,应以整洁、大方为原则,公司对员工出国的制装(包括衣箱及零星装备)采取以下补贴办法:不分职位,初次出国均为700元,以后每次给予300元的补贴;当年(按自然年份)不出国的,不发补贴;当年出国两次的,只按一次计发补贴。
第四十三条 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由我司承担时,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线路。所选航线中有中国民航班机的,应按规定乘坐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出国人员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的标准:省公司领导可乘坐飞机公务仓、轮船一等仓、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均应乘坐飞机经济仓、轮船二等仓、火车硬卧。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三)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四十四条 出国人员需要在一个国家不同城市执行出访任务时,应在审批出访任务时列明,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票据据实报销。
第四十五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伙食费和公杂费(指用于邮电、办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费等项目),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除特殊情况外,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二)对于由接待方负担食宿费用的团组,公司只负担公杂费与个人零用费。
(三)各国伙食费和公杂费开支标准详见附表八。
第四十六条 出国人员国外个人零用费,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在10天以内,每人每次发给50美元;超过10天的,从第11天算起,每人每天发给5美元。
第四十七条 为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形象,依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省公司领导住宿费用据实报销,省公司部门领导及市公司领导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00美元,其他人员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0美元。出国人员的住宿费凭有效票据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据实报销。
(二)参加国际会议或活动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尽量按公司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执行,如果由对方组织单位统一安排的住宿,要通过询价的方式从紧安排,对一些特殊情况,如参加国际会议,因主办方已预定了酒店同时确认了酒店价格而超出公司规定标准的住宿费用,需凭会议主办方有关酒店预定的相关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三)参加国际会议,需支付会议费或会议注册费的,应按照年度计划,经外事管理部门确认审批后,凭有效原始票据在核定的标准内据实报销。
第四十八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不安排宴请。省公司领导出访,如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所需费用据实报销。
第四十九条 出国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必须凭有效票据,填制“差旅费报销单”,依据出国任务批件,经相关审批后办理财务报销。
第五十条 出国人员发生的超出核定标准之外的费用原则上不予
报销,违反财务规定的非法所得一律退还。
第五十一条 出国人员报支国际旅费,汇率按出国当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对公司员工利用出差名义,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领等违规行为,由财务人员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员工当年的所有评优评奖资格。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省公司原差旅费管理的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省公司财务部。
附表一:出差人员的审批权限(特殊情况从其规定)
审批权限 县公司经理以下职员 县公司经理 市公司部门经理以下职员 市公司部门经理 市公司副总经理 市公司总经理 省公司部门领导以下员工 省公司部门副总经理 省公司部门总经理 省内出差 省外出差 出国(含港澳地区) 按省级以上文件或省公司总经理审批 按省级以上文件或省公司总经理审批 按省级以上文件或省公司总经理审批 按省级以上文件或省公司总经理审批 按省级以上文件或省公司总经理审批 按省级以上文件或省公司总经理审批 按省级以上文件或省公司总经理审批 按省级以上文件或省公司总经理审批 按省级以上文件或省公司总经理审批 县公司经理审批 县公司经理审批 市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市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市公司部门经理审批 市公司部门经理审批 市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市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市公司总经理审批且需知会省公司 市公司其他副总经理市公司总经理审批且需知会省公司 市公司其他副总经理审审批且需知会省公司 批且需知会省公司 省公司部门领导审批 省公司部门领导审批 省公司部门总经理审省公司部门副总审批且需知会分管领导 省公司部门总经理审批批且需知会分管领导 且需知会分管领导 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附表二:住宿费等级标准(单位:元/天)
出差地 省内外二类城市 套间 单间 两人一 一类城市(省会与经济特区) 套间 单间 两人一 北京、上海、港澳台广州、深圳 套间 单间 两人一 地区 套间 单间 两人一 省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省公司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 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省公司高级项目经理、 市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 县公司经理、副经理 其他员工 标准间 标准间 标准间 标准间 两人一 标准间 两人一 标准间 两人一 标准间 两人一 标准间 附表三:事务性出差人员伙食补助定额标准(单位:元/天)
出差地 标准 省内二类城市 50 省外二类城市 70 一类城市(省会与北京、上海、经济特区) 80 广州、深圳 100 港澳台地区 150 附表四:系统外会议与培训费用自理伙食补助定额标准(单位:元/天)
会议或培训举办地 标准 省内二类城市 50 省外二类城市 70 一类城市(省会北京、上海、与经济特区) 80 广州、深圳 100 港澳台地区 150 附表五:乘坐交通工具等级标准
火车 轮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含出租车)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省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省公司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 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省公司(高级)项目经理 市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 县公司经理、副经理 其他员工 软座/软卧 软座/软卧 一等舱 一等舱 头等舱 经济舱 硬座/硬卧 二等舱 经济舱 据实报销 硬座/硬卧 二等舱 经济舱 据实报销 附表六:出差人员公杂费标准(单位:元/天)
出差地 公杂费标准 省内外二类城市 30 一类城市(省会与经济特区) 40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50 港澳台地区 80
附表七:系统内各类会议费定额标准(单位:元/天)
会议举办地 新伙食费标准 住宿费 场租费 其他杂费 30 县市公司 80 福厦外其他地市 100 福州与厦门 120 总经理座谈会 150 集团公司会议 据实审批 据实审批 据实审批 80 据实审批 按协议酒店标准 按协议酒店标准 50 60 附表八:各个国家和地区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
一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亚 洲 蒙古 朝鲜 韩国 日本 缅甸 巴基斯坦 斯里兰卡 马尔代夫 孟加拉 伊拉克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也门 阿曼 伊朗 科威特 沙特阿拉伯 巴林 国家和地区 币种 美元 美元 美元 日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每人每天 伙食费标准 20 30 40 6000 23 20 20 20 20 32 30 30 32 25 40 37 35 每人每天 公杂费标准 13 15 15 2500 10 10 10 10 10 18 15 15 18 18 18 15 15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二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以色列 巴勒斯坦 文莱 印度 不丹 越南 柬埔寨 老挝 马来西亚 菲律宾 印度尼西亚 东帝汶 泰国 新加坡 阿富汗 尼泊尔 黎巴嫩 塞浦路斯 土耳其 叙利亚 卡塔尔 香港、澳门 台湾 非 洲 马达加斯加 喀麦隆 多哥 科特迪瓦 摩洛哥 阿尔及利亚 卢旺达 几内亚共和国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港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37 37 30 20 20 20 20 20 22 22 22 35 22 25 20 20 25 20 20 20 37 200 40 20 25 25 25 25 30 25 30 15 15 15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3 13 13 10 10 13 13 13 13 13 100 18 10 10 10 10 15 13 10 13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埃塞俄比亚 厄立特里亚 莫桑比克 塞舌尔 肯尼亚 利比亚 扎伊尔 安哥拉 赞比亚 几内亚比绍 突尼斯 布隆迪 莱索托 津巴布韦 尼日利亚 毛里求斯 索马里 苏丹 贝宁 马里 乌干达 赛拉里昂 吉布提 塞内加尔 冈比亚 加蓬 布基纳法索 毛利塔尼亚 尼日尔 乍得 赤道几内亚 加纳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20 20 20 30 20 30 25 30 20 20 25 25 25 25 30 25 35 25 25 25 25 25 30 25 30 30 25 30 25 25 25 30 10 10 10 10 13 13 13 13 13 10 10 13 13 13 13 11 10 13 10 10 13 13 13 10 13 10 10 10 10 10 10 1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三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坦桑尼亚 刚果 埃及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博茨纳瓦 南非 纳米比亚 斯威士兰 利比里亚 佛得角 科摩罗 欧 洲 罗马尼亚 南斯拉夫 马其顿 斯洛文尼亚 波黑 克罗地亚 阿尔巴尼亚 保加利亚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13 10 13 10 13 13 13 13 13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3 13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0 俄罗斯联邦 101 立陶宛 102 拉脱维亚 103 爱沙尼亚 104 乌克兰 105 阿塞拜疆 106 亚美尼亚 107 格鲁吉亚 108 吉尔吉斯坦 109 塔吉克斯坦 110 土库曼斯坦 111 乌兹别克斯坦 112 白俄罗斯 113 哈萨克斯坦 114 波兰 115 德国 116 荷兰 117 意大利 118 比利时 119 奥地利 120 希腊 121 法国 122 西班牙 123 卢森堡 124 爱尔兰 125 葡萄牙 126 芬兰 127 捷克 128 斯洛伐克 129 匈牙利 130 瑞典 131 丹麦 132 挪威 133 瑞士 134 冰岛 135 马耳他 136 英国 四 美 洲 137 美国 138 加拿大 139 墨西哥 140 巴西 141 牙买加 142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美元 美元 美元 欧元 欧元 欧元 欧元 欧元 欧元 欧元 欧元 欧元 欧元 欧元 欧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英镑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20 20 20 35 35 40 35 35 35 35 35 35 40 35 35 20 20 20 30 30 30 40 40 27 25 30 28 30 20 20 30 10 10 13 20 20 15 15 15 15 20 15 15 20 15 15 13 13 13 15 15 15 18 18 12 12 15 15 13 13 13 13 143 厄瓜多尔 144 阿根廷 145 乌拉圭 146 智利 147 哥伦比亚 148 巴巴多斯 149 圭亚那 150 古巴 151 巴拿马 152 格林纳达 153 秘鲁 154 玻利维亚 155 尼加拉瓜 156 苏里南 157 委内瑞拉 158 海地 159 波多黎各 160 多米尼亚 161 巴哈马 162 圣卢西亚 163 阿鲁巴岛 164 哥斯达黎加 五 大洋州及太平洋岛屿 165 澳大利亚 166 新西兰 167 西萨摩亚 168 斐济 169 巴布亚新几内亚 170 密克罗尼西亚 171 马绍尔群岛 172 瓦努阿图 173 基里巴斯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20 25 30 20 20 35 25 25 20 25 20 30 20 35 20 30 30 30 30 35 35 20 25 30 25 25 35 35 35 35 35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5 15 15 15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74 汤加 175 帕劳 176 库克群岛 177 所罗门群岛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35 35 35 35 13 13 13 13 附表九:出差人员审批表 附表十:差旅费报销单 附表十一:协议酒店一览表 附表十二:协议酒店一览表 附表十三:各县公司协议酒店一览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