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管理规程
一、部门职责
1.生产部(车间)负责产品标识的确定和实施。
2.质量部负责危害分析和制定召回计划的并组织实施不安全产品的召回计划。
3.总经理批准不安全产品召回计划。
4.销售部负责顾客反馈信息的收集和反馈。
5.定期对产品召回计划的有效性的进行验证。
6.安全管理员负责召回计划的评审和各部门之间关系的协调。
二、控制内容和职责范围
1.产品标识建立和管理
1.1. 产品标识包括:生产日期、批号和相关记录.
1.2.生产部(车间)负责对所生产产品进行标识和记录,保证公司产品可追溯性的实现。
1.3.销售部负责保存所有发货记录,发货记录内容应包括
(1)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批次
(2)发货的时间、货主姓名或公司名称及联系人
2.召回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2.1.质量部制定缺陷产品的召回计划,召回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产品的品名、批次、品种、规格、数量
(2)确定缺陷产品的原因
(3)成立召回工作小组
(4)制定召回缺陷产品的处理方案
2.2.质量部负责组织研发中心等有关人员对产品的安全危害进行分析,制订产品召回计划,由总经理审批。
2.3.召回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质量部立即通知销售部,再由销售部及时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所有收货人回收有关产品。
2.4.质量部监督召回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质量部应及时将产品回收信息归档存查。
3.产品召回计划有效性的验证
3.1.销售部开展业务时,将公司业务电话告知顾客,定期回访顾客、收集反馈信息、建立顾客满意度档案。
3.2.质量部根据顾客反馈的信息,定期对产品召回计划有效性进行验证。
3.3.验证的方式包括:(1)电话咨询(2)走访顾客(3)召回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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