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 三、
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做好公司上岗人员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 负责对新进公司人员(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督促相关部门
对新进公司人员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四、
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阻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或违章
不听劝告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公司领导处理。 五、
负责制定公司各车间、部门的安全设施、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等添置改
选工作,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实施。 六、
严格动火管理制度,对未开动火作业证,动火前无安全措施的动火,有
权停止其工作,确保动火安全。 七、
对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的人员,
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公司领导处理。 八、
对待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车间、部门的各类事故调查、
处理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
对各级兼职安全人员进行检查、督促、帮助解决本部门的安全隐患、违
章操作等安全问题。 十、
负责对全体人员按月度、季度、年度的安全考核工作。
十一、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十二、 掌握公司主要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点、源,经常深入整改,确保安全消防
设施完好,消防道路畅通。
十三、 认真进行基本功的训练,经常组织事故应急处置演习,不断提高业务素
质和消除事故、控制事故的能力。 十四、 参加火灾爆炸事故调查、处理的工作。
十五、 参加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
收工作。
十六、 健全公司防火档案,对主要车间、工序、设备、易燃易爆物料、贮罐区、
仓库等,编制周密的防火、灭火方案,并为各级消防人员所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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