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停车场管理服务提供能力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风景名胜区停车场车辆管理服务提供能力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X风景名胜区车辆管理工作。
2 环境要求
对周围环境做到及时清洁。
3 服务要求
3.1 准备工作 统一着装,佩戴工牌,提前 10 分钟到岗清洁区域内卫生。
3.2 车辆引导
3.2.1 对车辆进行识别实行分区停放,出租车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
3.2.2 禁止任何车辆在非停车位停放,如发现应及时制止,并引导司机将车停到的停车位。
3.2.3 如有游客停车询问,要热情周到,耐心解答,不可出现不理睬、语气生硬等不礼貌现象。
3.2.4 引导旅游车辆有序地进出停车场,维护好车辆的停车秩序。
3.3 车辆停稳后服务
3.3.1 观察车辆停放情况,如停放不规则或不按指定位置停放,要让司机重新停放,直到停好为止,以免发生车辆碰撞。
3.3.2 指挥车辆的同时,注意察看车体状况,如有损坏,当即告诉车主并做好记录。
3.3.3 车辆停稳后管理人员要提醒车主勿将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车内,锁好车门、车窗及后备箱,保证财产安全。
3.4 其他服务
3.4.1 每周至少对停车场内各种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损坏按照设施设备报修维护标准上报。
3.4.2 车流量较大时设专人维护秩序,确保车辆有序停放,保证车道通畅,无堵塞混乱现象,如出现占道、挤道现象要及时制止。
3.4.3 如有游客询问,管理人员应热情周到,耐心解答。百问不厌。
3.4.4 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处理一些突发事件,如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