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静海县中小学生书法比赛的
通 知
各乡镇教育办、国办中学、直属学校:
按照中小学生书法比赛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级比赛,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2年5月20日(星期日) 上午 9:00——9:40
(8:30开始进入考场,8:45进场完毕)
二、比赛地点:实验小学
三、考场安排:(见附件)
四、参赛要求:
1.作品规格:软笔,不超过四尺整张。参赛者自备纸张、笔墨、毛毡等书写必需品,大赛组委会不予提供;硬笔,参赛者自备钢笔(或铅笔),试卷纸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
2.作品内容:须选自中华经典诗词歌赋等文学作品,也可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
3.软笔、硬笔参赛作品必须书写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4.软笔类作品禁止落款和盖印章,选手信息(学校、姓名、年龄、组别、指导教师)必须用铅笔
写于试卷背面右下角区域内(该区域长5厘米,宽5厘米)。书写要规范、清晰。
五、注意事项:
1. 认真准备。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比赛环境,确保比赛的质量。
2. 确保安全。各单位在组织参加县级比赛时,要安排教务主任负责带队,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参加比赛,确保师生的路途安全。
附:2012年静海县中小学生书法比赛考场安排
静海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