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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能力评价与考核制度

来源:知库网


人员能力评价与考核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立足本职岗位开展岗位练兵,并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特制订岗位能力评价管理规定。

1.2 本规定对从事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着重进行考核。 1.3本规定中分为技术能手评选和岗位能力不足人员考评两部分,对于在岗位中技术能力优秀、绩效考核突出、群众测评较高的技术能手,在评审期内享受一定得技术补贴和荣誉,以带动工段员工学习岗位技术的热情。

1.4 对于评价出的岗位能力不足人员,退出工作岗位接受车间培训,期满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从而对后进人员起到督促和鞭策学习的作用。

2 实施程序及要求

2.1 评价周期为每年举办一次,根据《体系认证文件》要求,以每年11月初进行,定岗未满6个月人员不参加评审。

2.2评审项目分理论能力评价、实践能力评价、员工绩效考核岗位能力民意测评、综合评价为主要评审依据。

2.2.1理论能力评价由各部门(车间)根据岗位知识点出题形成试卷,组织员工进行集中考试,试卷以百分制答题,时间限制在90分钟。

2.2.2实践能力评价由各部门(车间)根据岗位操作规程,对员

工日常的操作进行评分,满分以百分计算。

2.2.3员工绩效考核根据各部门(车间)制定的员工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2.2.4岗位能力民意测评,参加民意测评的人员应该包括部门(车间工段)全体员工互评、班长、工段长对每位员工进行测评,测评采取对应打分的形式,满分为百分。为保证评选的公正性,各工段应该在不公布绩效分数的情况下先进行民意打分测评。 2.2.5综合评价主要是各部门(车间)管理者的意见。 2.2.6理论实践考试不及格,理论和实践考试如果是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但通过补考及格后成绩只计做60分,仍然不及格的按照实际成绩计算并按照车间管理制度处罚。

2.3 各评审项目所占权重

理论考试占30、实践考试占30、绩效考核占20、岗位民意测评占15、各部门(车间)管理者意见占5。

2.4评价结果的确认及公示

按照以上程序将评价结果经全体员工签字确认后在工段内部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经分管主任审核主任批准后在全车间范围内公示三天。如果在公示过程中员工对评价结果有不同意见应通过分管主任予以书面反馈公示期结束后反馈将视为无效。

2.5 评价结果的应用

2.5.1技术能手在未来的评审期内每月享受一定得技术津贴,车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技术尖子参与车间的技术改造项目和方案的

讨论,以及员工培训等工作。

2.5.2岗位能力不足人员,因暂时不胜任岗位要求而应接受部门(车间)的培训学习,公示结束后退出岗位,并相应调低起岗位工资。这部分人员应服从部门(车间)的培训员理和工作学习安排,培训期结束后重新调整上岗。

2.6、技术能手评价过程中的优先条件和否决项

2.6.1当两人或多人出现得分相同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入围。

◆在管理创新、技术创新、质量创新等在公司获得三等奖以上的。 ◆参加公司及以上级别技术比武获得第三名以上的。 ◆相比较理论和实践能力评价综合得分最高人员。

2.6.2当两人或多人出现得分相同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资格。

◆曾发生车间内部事故以上的责任事故的人员。 ◆曾发生罚款在一百元及以上的重大违纪行为。 ◆相比较理论实践考试最低人员。 ◆造成较大数额浪费的。

2.7岗位能力不足人员评价过程中否决项

当两人或多人出现得分相同时在考核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退出岗位。 ◆待岗人员。

◆连续两个月绩效最低人员或者当年有三次是绩效最低人员。

◆工作绩效得分相比较最低人员。 3 其它相关规定

3.1 岗位能力评价工作由企划人事处负责组织,由各部门领导、车间主任进行组织部门(车间)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3.2 各工段工段长负责组织工段内评价,分管主任负责结果审核,如果在此过程中发现徇私舞弊的行为将对相关管理者进行处罚。

3.3 本制度自2013年8月15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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