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于2009年4月30----5月3日桃溪园广场舞台搭建,尺寸为5.5米*3米(含背景架)。
二.乙方负责舞台搭建、拆除及所有安全措施。 三.甲方支付乙方舞台搭建项目经费共计人民币 1300元整( 含发票)于2009年5月5日之前付清。
四、责任免除
1、因自然灾害等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工作。 2、因政府行政行为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工作。
3、因甲方客观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工作。
鉴于以上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运行,甲方予以配合理解,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上和其它方式的责任。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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