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力 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力18 号 服务电话:86225148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 办理地点: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 86225473(局办公室) ÷
依据《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 法律服务管理科对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监管 对律担任业法顾问行培考核 师企律进训对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律师进行推荐 对担企业律顾律师行业指导 任法问进务对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进行监督
对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进行考核 对不适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进行撤换 对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成绩突出的律师进行相应表彰 对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发生违规的律师进行处罚
向相关部门通报 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监督管理结果 材料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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