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份常见病、多发病
“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试行规范
为加强医疗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遏制医药费用增长过快的不合理因素,切实解决广大群众“看病贵”问题,根据“江苏省部份常见病、多发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试行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对临床常见20种疾病实行规范诊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接通知后,要组织医疗人员认真学习“部份常见病、多发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试行规范”(以下简称“三合理规范”),使全体临床医生熟悉和掌握相关内容和要求。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将“三合理规范”的执行情况纳入对医务人员的考核范围,违规者将严肃查处。
三、加强医患沟通,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尊重患方的知情权、同意权和选择权,减少医患矛盾,避免医疗纠纷。
本方案初次制定,难免存在不足,对其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医务科。
白茆卫生院
1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部份常见病、多发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试行规范
普通感冒
诊断:符合普通感冒诊断标准;注意与“流感”鉴别;必要时可作血常规、心电图及胸片检查,排除并发心肌炎、肺炎等疾病。
治疗:
1、一般治疗包括:休息、营养支持。
2、使用减轻感冒症状的“感冒药”和“清热解毒”的中成药;一线抗病毒药物治疗。
3、如有发热或并发有细菌感染,可选用一、二线抗菌素治疗。
细菌性肺炎(社区获得性肺炎)
诊断:符合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标准。
治疗:
1、一般治疗,包括卧床休息、止咳化痰等。
2、按病情需要,初诊首选一线抗菌素,复诊可选择二、三线抗菌素抗感染治疗;有条
2
件可作细菌学和药敏试验,根据结果调整抗菌药物。
3、重症肺炎按有关治疗原则进行抢救治疗。
原发性高血压
诊断:符合原发性高血压的诊断标准;排除继发性高血压;对患者心血管危险因素用靶器官的损害进行评估;不能明确诊断的患者按病情需要进行有关检查。
治疗:
1、非药物治疗包括限盐、限酒、戒烟、减体重等。
2、药物治疗原则:个体化、联合用药、分级治疗原则。
一级 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钙拮抗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可选用一种药物,一种无效可改用另一种。
二级 联合用药,两种药物并用,自小量开始,有效为止,若无效转入三级。
三级 联合用药,三种药物并用。
四级 三级治疗效果不佳者,可换用胍乙啶或可乐宁。
常用治疗药物:利尿剂(双克、速尿等)、钙拮抗剂(硝苯地平、尼群地平、非洛地平等)、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卡托普利、开富特、洛汀新)、β-受体阻滞剂等。
3
胃、十二指肠消化性溃疡
诊断:符合胃、十二指肠溃疡诊断标准;幽门螺杆菌检测选用常规方法。
治疗:
1、一般治疗:改变不良饮食习惯、戒烟、戒酒。
2、药物治疗:制酸剂、胃粘膜保护剂、抗分泌药物一般首选H2受体拮抗剂(如西咪替丁、雷尼替丁等)。
3、抗幽门螺杆菌治疗:以一、二线抗菌素(灭滴灵、阿莫西林等)为主。
腔隙性脑梗死
诊断;符合腔隙性脑梗死的诊断标准;重视腔隙性脑梗死的危险因素(高血压、糖尿病、脑动脉硬化等)。
治疗:
1、一般治疗有卧床休息、清淡饮食、适度运动。
2、药物治疗:控制高血压及抗动脉硬化、抑制血小板聚集、降低血粘度、改善脑循环、神经保护及危险因素干预等治疗。
有机磷农药中毒
4
诊断:符合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诊断标准;准确把握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症状分级。
治疗:
1、迅速清除毒物(脱离中毒现场、脱去被污染衣服、洗胃、促进毒物排泄)。
2、按规定使用特效解毒药(解磷定、氯磷定、阿托品)。
3、对症治疗,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4、原则上轻、中度有机磷农药中毒不使用抗菌素,但并发有吸入性肺炎、继发感染或使用呼吸机时可根据临床需要选用抗菌素治疗。
急性肾盂肾炎
诊断:符合急性肾盂肾炎诊断标准;排除慢性肾盂肾炎急性发作、急性尿道炎、急性膀胱炎、尿道综合症及肾结核等疾病。
治疗:
1、适当卧床休息,多饮水。
2、抗感染治疗:首选对革兰氏阴性杆菌有效的抗菌素,常用药物有:喹诺酮类(2代、3代)、头孢菌素类(2代、3代),亦可选用广谱抗菌素,症状轻重者可联合用药;用药72h仍未显效者,应及时更换抗菌素;有条件者可根据尿培养药敏试验结果使用抗菌素。
5
3、疗程:一般为14天,根据症状、体征及尿培养结果调整。
细菌性痢疾
诊断:符合细菌性痢疾的诊断标准;注意与阿米巴痢疾、肠结核、结肠癌等其他肠道疾病相鉴别;中毒性痢疾应与脑型疟疾、中暑、细菌性食物中毒、乙型脑炎相鉴别。
治疗:
1、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加强营养支持治疗。
2、抗菌治疗首选喹诺酮,也可根据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选用一、二、三线抗菌素。
3、中毒性菌痢按有关抢救原则进行抢救治疗。
胆囊结石
诊断:符合急、慢性胆囊炎、胆囊结石诊断标准;发作期需与上消化道穿孔、急性腹膜炎、胆道蛔虫、右肾结石及冠心病相鉴别;B超检查为首选。
治疗:
1、无症状的胆囊结石一般无需特殊治疗。
2、慢性胆囊炎、胆结石可予解痉、利胆等药物治疗。
6
3、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急性发作)、胆结石可采用禁食、补液、抗炎、解痉和维持水电平衡等保守治疗或手术治疗。
4、手术治疗:症状性胆囊结石、胆囊萎缩无功能、无症状的大的胆囊结石或瓷性胆囊及有其他手术指征的情况。
5、单纯性胆囊结石择期手术患者,原则上不使用抗菌素,如有急性炎症或继发感染者可选用一、二线抗菌素抗炎治疗。
单纯性肠梗阻
诊断:符合肠梗阻的诊断标准
治疗:
1、禁食:静脉补液,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2、解痉、止痛:解痉剂常用654-2等,止痛剂应用应符合急腹症治疗的原则。
3、控制感染:可选用一、二线抗肠道细菌及厌氧菌的抗菌素。
4、手术治疗:非手术治疗无效、有绞窄性肠梗阻的表现或肿瘤所致的肠梗阻。
急性单纯性阑尾炎
诊断:符合急性阑尾炎的诊断标准;B超、腹透及妇科检查有鉴别诊断意义。
7
治疗:
1、手术治疗:明确诊断后应立即手术治疗;术后可选择适宜的一、二线抗生素治疗。
2、非手术治疗:对诊断不明确、不能耐受手术或拒绝手术者可给予对症治疗,包括禁食、补液、维持水电解质平衡,使用针对革兰氏阴性杆菌与厌氧菌的抗生素,痛疼剧烈者可少量使用常规剂量的解痉剂(654-2等)。
腹股沟疝
诊断:符合腹股沟疝的诊断标准。
治疗:
1、除非有禁忌手术的疾病,否则均可择期进行手术治疗,择期进行手术者,原则上不使用抗菌素。
2、对发生疝嵌顿时可用手法复位,不能缓解或疑有绞窄时需急诊手术。
3、围手术期或已有继发感染者可选用抗菌素治疗。
胫腓骨干骨折
诊断:符合胫腓骨干骨折诊断标准。
治疗:
8
1、骨折对位对线良好,行长腿石膏托固定。
2、骨折移位不稳定,先行骨牵引,根据骨折复位情况决定是否手术;也可急诊手术。
3、手术治疗:手法或牵引复位不成功、严重不稳定骨折或多段骨折、骨折伴骨筋膜综合症、开放性骨折或伴血管神经损伤可行手术治疗。
4、抗菌素使用:闭合性骨折围手术期可适当选用一、二线抗菌素预防感染;开放性骨折术前术后均需根据病情需要选用抗菌素治疗。
子宫肌瘤
诊断:符合子宫肌瘤的诊断标准。
治疗:应根据患者年龄、生育要求、症状及肌瘤大小等情况全面考虑。
1、随访观察:瘤体较小、无症状、近绝经期年龄患者。
2、药物治疗:肌瘤在2月妊娠子宫大小以内,症状较轻、近绝经年龄及全身情况不能耐受手术者,可选用雄激素、黄体生成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米非司酮等。
3、手术治疗:肌瘤大于2.5月妊娠子宫大小或症状明显、致患者贫血者,根据患者年龄、生育要求选择肌瘤挖除术、子宫次全、全切除术。
4、抗菌素使用:可选用一、二线抗菌素抗感染治疗。
9
卵巢囊肿
诊断:符合卵巢良性、囊性或半实质性囊肿诊断标准。
治疗:
1、直径<6cm的卵巢囊肿、暂不手术者,应严密观察,每半年复查一次B超。
2、直径>6cm的囊性囊肿可行囊肿剥离或囊肿切除术,术后可适当选择一、二线抗菌素预防感染治疗。
正常分娩
诊断:足月妊娠;具备产道分娩条件;无任何并发症。
处理:
一、第一产程
1、确定临产时间。
2、观察产程进展及处理。
宫缩:每1-2h观察一次,连续观察3次以上,记录宫缩持续及间隔时间,描绘产程图。
10
宫口扩张及胎头下降情况:宫口开大3cm以前,每4h查一次;4cm以后每2h一次;经产妇及宫缩频繁者,检查间隔应缩短,整个产程中肛查不超过去10次。
胎心:进入产房立刻作胎心监护,至少20分钟,听胎心音:宫口开大3cm前,每60分钟听一次;3cm至开全,每30分钟听一次;宫口开全后,每15分钟听一次。正常胎心率120-160次/分,规则。
破膜:记录破膜时间,注意羊水性质,破膜超过12h尚未分娩者,应给予一线抗生素预防感染。
3、测血压、体温、脉搏。
4、加强饮食、排尿、活动与心理护理。
二、第二产程观察产程进展及处理
1、每5-10分钟听胎心音一次,观察胎头下降,指导产妇屏气、正确运用腹压。
2、接产按常规操作。
3、新生儿处理按常规操作。
三、第三产程
1、准确判断胎盘是否完全剥离。
11
2、以正确手法助娩胎盘。若胎儿已娩出10-15分钟,胎盘未娩出,则按产后出血常规处理。
3、检查胎盘胎膜是否完整。
4、检查会阴、阴道、宫颈有无裂伤,如有裂伤按常规缝合。
注意事项:临床过程中应密切观察宫缩及胎心变化;定期检查胎头下降情况、胎膜是否破裂及宫颈扩张大小;预防产后出血及时使用宫缩剂(催产素、麦角新碱等)。
剖宫产
诊断:分娩不可能经阴道完成;经阴道分娩对母婴将有危险;应严格掌握指征。
治疗:
1、择期剖宫产应选择最佳手术时机。
2、有并发症者,积极治疗并发症。
3、积极促进胎儿成熟。
4、术后预防感染首选一线抗菌素。
5、急诊剖宫产,应明确急诊手术指征,并向家属交待母婴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12
注意事项:腹部采用纵切口或横切口均可,手术方式首选子宫下段剖宫产;术中术后注意观察阴道流血、心率、血压、呼吸等生命指征;剖宫产并非绝对安全的分娩方式,术中可能对婴儿及产妇造成不良的并发症,应向家属交待清楚,并签字为证;术中做好新生儿抢救准备工作;密切观察产妇全身情况,做好输血准备工作。
急性上颌窦炎
诊断:符合急性上颌窦炎的诊断标准。
治疗:
1、控制感染和预防并发症:可选广谱抗菌素,明确致病菌者则选用敏感抗菌素。
2、解除鼻腔和鼻窦引流和通气障碍,鼻内使用血管收缩剂和皮质类固醇激素。
3、根除病因。
4、可选择物理疗法:如超短波电疗、红外线照射等促进炎症消退和改善症状。
5、急性炎症控制后,脓涕仍存在,可行上颌窦穿刺冲洗术,并注射抗菌素。一般急性期不作手术治疗,但急性上颌窦炎向外扩散而致邻近器官发生严重并发症时,方可实行手术治疗。
慢性扁桃体炎
诊断:符合慢性扁桃体炎的诊断标准;怀疑病灶性扁桃体炎时,应做抗“O”及血沉
13
等有关检查;单侧扁桃体肥大应与扁桃体肿瘤鉴别;扁桃体有伪膜时应与白喉、奋森氏咽峡炎鉴别。
治疗:
1、加强锻炼,增加体质,提高抵抗力,减少急性发。
2、手术治疗:可在局麻或全麻下行扁桃体切除术,术后常规应用抗菌素及止血剂,加强口腔护理。
3、急性发作期避免手术治疗,可选用一、二线抗菌素抗炎治疗。
急性化脓性中耳乳突炎
诊断:符合急性化脓性中耳乳突炎的诊断标准;慢性化脓性中耳乳突炎急性发作或伴颅内、外并发症时应做乳突X线或颞骨CT检查;注意与外耳道疖鉴别。
治疗:
1、早期应用大剂量广谱抗菌素抗炎治疗。
2、局部应用抗菌素滴耳液治疗。
3、若感染未能控制或出现并发症时,应立即行乳突切开术。
注意事项:急性化脓性中耳炎第3-4周时,病人症状不减轻或反而加重,应考虑本病;
14
若鼓膜穿孔过小或未穿孔致中耳脓液引流不畅时可行鼓膜切开术;儿童患者应注意支持疗法;本病可致严重的耳源性颅内、外并发症,疗程中应注意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15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