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行政强制法》知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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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2、《行政强制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3、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违法行为情节显着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5、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6、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8、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9、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划拨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 10、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
12、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裁定不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不予执行的裁定送达行政机关。
13、因情况紧急,为保障公共安全,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立即执行。经人民法院院长
批准,人民法院应当自作出执行裁定之日起五日内执行。
14、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以下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范是(D)
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部委规章 2、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行政机关向(C)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行政机关B、被执行人C、执行标的D、上一级行政机关 3、《行政强制法》中(C)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A、5B、7 C、10D、15 4、以下说法错误的是(D)
A、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B、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并
移送,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C、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
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 5、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
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B)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B)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A、15,5B、15,30 C、30,5D、30,15 6、以下说法错误的是(D) A、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B、依法拍卖财物,由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办理。 C、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
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D、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
行申请书应当由执法人员签名,加盖行政机
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7、以下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的是(C) A、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B、划拨存款、汇款 C、吊销许可证、执照
D、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8、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A)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
A、3B、5 C、7D、10
9、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C)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A、3B、5 C、7D、10
10、《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拒绝接受车辆限载检查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中止其运行,责令其接受检查,属于(D) A、行政强制执行 B、行政监督检查 C、行政处罚
D、行政强制措施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
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AD)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C、扣押财物D、冻结存款、汇款; 2、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BC)行政强制措施。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C、扣押财物D、冻结存款、汇款 3、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ABCD) A、履行义务的期限 B、履行义务的方式
C、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4、以下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的是(CD)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B、扣押财物 C、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D、代履行
5、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
A、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B、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C、行政机关可在特定情况下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实施。
D、行政机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6、以下说法错误的是(BC) A、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B、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3日内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C、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D、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
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7、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CD)
A、上级行政机关B、社会公众C、金融机构D、当事人
8、下列不得查封、扣押的有(ABD) A、公民个人的生活必需品 B、公民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C、公民近亲属的生活必需品 D、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ABCD) A、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B、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C、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D、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ABCD) A、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B、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C、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D、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四、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2、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
3、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不到场的,由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4、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冻结通知书后,应当立即予以冻结,并通知当事人。(×) 5、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6、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
强制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
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8、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七日内受理。(×)
9、金融机构未及时解除冻结存款、汇款的,由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0、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五、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12分) 1、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2、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六、论述题(共1题,18分)
《行政强制法》对于代履行做了何种规定?
答: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 (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 (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四)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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