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土地成本分摊方法及适用范围
土地成本常见的分摊方法
根据以上税法文件,土地成本常见分摊方法包括占地面积法和建筑面积法。
占地面积法就是各个可售成本对象的基座面积占总可售占地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建筑面积法就是指各个可售成本对象可售面积占开发总可售面积比例进行分配。
土地成本两种分摊方法适用范围
1.企业开发业态比较单一,比如业态为底商和住宅,这种情况下,企业只能选择建筑面积法分摊土地成本。
2.企业取得地块比较大,比如建立单独的住宅楼栋、商业楼栋、花园洋房,并作为同一个清算单位,按照陕西省征求意见稿,首选按照建筑面积法分摊,一般情况下,花园洋房售价高,但是建筑面积比较小,分摊土地成本自然就比较少,那么增值额就高,自然就要多缴纳土地增值税,因此企业应选择占地面积法分摊,花园洋房分摊土地成本就多一些,降低增值额,减少土地增值税的缴纳。
3.还有一种情况,企业开发的业态包括住宅加底商、花园洋房、单独商业,企业应将占地面积法和建筑面积法结合分摊土地成本,首先将不同类型房地产住宅加底商、花园洋房、单独商业,按这三类型房地产实际占地面积占该项目房地产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各类型土地成本;然后将分摊的住宅加底商的土地成本再按照建筑面积法分摊至住宅和
底商,最终计算出住宅、花园洋房、商业各个类型的土地成本,这样的话比全部按照建筑面积法分摊土地成本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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