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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等级的划分:一、二、三级动火的情况划分

来源:知库网
之马矢奏春创作

动火等级的划分:一、二、三级动火的情况划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合。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合。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用火作业。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合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动火审批程序:

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平安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平安管理部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平安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平安管理部分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平安管理部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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