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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流程

来源:知库网
公开招标的程序

1、确定采购方式。

采购单位根据本年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定采购方式。 2、委托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在上一步确定采购方式的基础上,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双方签订委托委托合同。采购单位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文件及批文,招标公司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以及业主要求。 3、制定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提供准确的技术参数和商务条款后,招标公司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完成后需业主签字确认。 4、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告信息。

在江西省政府采购信息网、吉安政府采购网、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采购信息。 5、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公司发售经审批过的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开标日止不得少于20日。请各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需要合理安排采购申请的时间 6、投标响应。

招标项目投标人不足3家的,依法宣布废标,并由财政部门视情况批准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项目,原则上响应采购的供应商也不得少于3家。 7、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由招标公司会同采购单位代表以及监督人员共同在财政部门的专家库中抽取。 8、开标、评标。

至开标截止时间,招标中心或代理将会同有关人员以及监督人员在开标室进行开标。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和价格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参数逐一进行评审,综合以上因素提出书面评标意见和授标建议,并请各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签字。 9、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结束后,招标公司编写评标报告,经业主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核。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7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 10、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确定中标供应商后,招标公司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公布结果,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11、申请备案。

招标公司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业主送交招标资料,同时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2、公开招标流程:

公开招标流程

采购人 达到采购限额,进行公开招标 签订委托协议 提供采购需求书 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告信息 发售招标文件 在财政部门专家库抽取专家 开标 评标 确定中标供应商 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 发出中标通知书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专家组成,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需求书内容:投标人资格条件、商务条款、技术要求和采购预算等并提供采购计划批复 1.发布预公告;2.编制招标文件; 3.发布正式公告;4.招标答疑 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截止日不得少于20日 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天内抽取专家 签订合同及备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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