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试卷14 (总分60, 做题时间90分钟) 8. 案例分析题
西甲公司与英超公司签订有偿委托合同,由西甲公司委托英超公司采购200台空调,并预先支付购买空调的费用30万元。英超公司经考察发现A公司有一批物美价廉的空调,遂以自己的名义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空调购买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英超公司从A公司购进200台空调,总价款45万元,英超公司先行支付10万元定金,货到验收后一周内英超公司付清全部款项。A公司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天降暴雨,有5台空调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英超公司在合同约定的地点验收货物,当即对发生损坏的5台空调提出了质量异议,并要求A公司返还全部定金。A公司拒不返还,英超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SSS_MULTI_SEL1. A公司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天降暴雨,有5台空调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这个损失由( )承担。
A 西甲公司
B 英超公司与西甲公司共同承担 C A公司
D 英超公司与A公司共同承担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例中当事人并未对此另行约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SSS_MULTI_SEL 2.
针对英超公司主张返还全部定金的请求,法院应( )。
A 予以支持,合同解除,定金予以返还 B 予以支持,此案例中过错方为A公司 C 不予支持,只可返还部分定金
D 不予支持,返还请求权只能由西甲公司提出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C
解析:《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亦有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英超公司与A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总价为45万元,则定金不得超过9万元,故法院针对英超公司的返还全部定金的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只可支持返还9万元的定金。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SSS_MULTI_SEL 3. 在本案中,英超公司侵犯了西甲公司的( )。
A 介人权 B 自由选择权 C 变更权
D 订立合同权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403条第1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本案例中受托人英超公司在第三人A公司不履行义务时,没有告知委托人西甲公司,侵犯了西甲公司的介入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SSS_MULTI_SEL4. 英超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A公司订立合同,该做法( )。
A 违反法律规定,受托人是否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重要区别
B 违反法律规定,因为本案例的委托合同是有偿的 C 符合法律规定,委托合同不要求必须以委托人名义进行
D 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诉讼中的原告为英超公司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402条、第403条中对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情况有相关明确说明,由此可见,受托人不一定要以委托人名义订立合同,而行纪合同是必须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的,并且是否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与委托合同的有偿无偿、诉讼的原告身份是无关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SSS_MULTI_SEL 5. 若由于A公司拒不返还定金,英超公司没有足够资金为西甲公司采购空调,西甲公司受到了经济损失,则( )。
A 西甲公司的损失由英超公司承担 B 西甲公司的损失由A公司承担
C 西甲公司的损失由英超公司与A公司一同承担 D 西甲公司的损失由英超公司或A公司承担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403条第1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案例中,英超公司没有及时向西甲公司披露情况,英超公司存在过失。该法第406条第1款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故应由英超公司赔偿损失,而英超公司可向A公司追偿。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2014年2月5日,马某与陈某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陈某购买马某的房屋一套(以下称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陈某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2月8日,梁某得知马某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出90万元购买。于是,马某与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梁某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2月11日,梁某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2月12日,当陈某支付第一笔房款时,马某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陈某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只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需向银行申请贷款。马某、陈某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陈某支付首付20万元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陈某不再具备贷款资格。故陈某表示仍然要买l号房,要求马某按原合同履行。马某表示1号房无法交付,并表示第二份合同已经生效,如陈某不履行将要承担违约责任。陈某认为马某违约在先。3月中旬,陈某诉请法院确认马某梁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马某应履行2月5日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1号房,并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马某则要求陈某继续履行购买2号房的义务。 3月20日,梁某聘请不具备装修资质的A公司装修1号房。装修期间,A公司装修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将水管砸坏,漏水导致邻居丁的家具等物件损坏,损失约5000元。 5月20日,梁某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安装。5月30日,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经常到B公司派驻梁某所住小区的维修处门前承揽维修业务。7月24日,梁某因热水器故障到该维修处要求B公司维修,碰到李某。梁某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维修处负责人因人手不够,便对李某说:那你就去帮忙修一下吧。李某便随梁某去维修。李某维修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器毁损。
SSS_MULTI_SEL 6. 关于1号房的物权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房屋买卖出现纠纷,1号房仍应归马某 B 陈某与马某签订合同在先,1号房应归陈某
C 梁某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1号房应归梁某 D 不能确定1号房的物权归属问题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C
解析:马某、梁某基于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于2014年2月11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即完成了不动产物权的公示,不动产物权由原所有权人马某变更为梁某。故选C。 SSS_MULTI_SEL 7. 马某、梁某于2月8日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 )。
A 效力待定合同 B 无效合同 C 有效合同
D 可撤销合同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马某与梁某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应当属于有效合同。同时,马某、梁某于2月8日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包含上述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故为有效合同。 SSS_MULTI_SEL8. 针对马某要求陈某履行购买2号房的义务,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
A 陈某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B 陈某可以要求马某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返还 C 陈某可以要求马某将收受的购房款利息返还
D 陈某若不履行,须承担违约责任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陈某无法贷款,属于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且陈某无任何责任,故陈某可请求解除合同,马某应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返还给陈某。 故选D。
SSS_MULTI_SEL 9.
邻居丁所遭受的损失应当由( )赔偿。
A 马某 B 梁某 C A公司
D 梁某和A公司共同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D
解析:张某是受雇人,其执行职务的行为由A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粱某聘请没有装修资质的A公司进屋装修,也应对丁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故选D。 SSS_MULTI_SEL 10. 梁某热水器的毁损,应由( )承担赔偿责任。
A 李某 B 梁某 C B公司
D 李某和B公司共同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C
解析:李某虽然已经离职,但因经维修处负责人指派,故其维修热水器的行为是在执行工作任务,应由B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故选C。
A公司的职工张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发生争吵,李某一怒之下打了张某一耳光。为报复李某,张某找到甲的儿子乙(17岁),唆使乙将李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部手机为报酬。事后,A公司对李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刘某全权处理本案。刘某找到乙了解案情,乙承认是受张某指使。A公司起诉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并要求张某向李某赔礼道歉。诉讼中,张某要求法院判决A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A公司要求张某向李某赔礼道歉的请求、张某要求A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SSS_MULTI_SEL 11. 下列人员中不是本案当事人的是( )。
A 张某 B 甲 C 乙
D 李某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B,D
解析:甲不是本案当事人,他未参与本案毁坏财物的行为,是乙的法定诉讼代理人。本案是以A公司名义提起诉讼的,李某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直
接代表A公司参加诉讼,但不是本案当事人。张某、乙二人是本案当事人,乙是致害人,受张某指使,是本案的共同被告。
SSS_MULTI_SEL 12. 下列内容可以作为本案的证据的是( )。
A 原告A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公司制作的李某办公室的损坏设备登记表 B 对损坏设备拍摄的照片 C 律师刘某调查乙的录音资料
D 李某推断性的证言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B,C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本案中,损坏设备登记表不能作为本案证据;照片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属于物证;录音资料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属于视听资料。如果证人推断性的证言没有经过查证属实,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所以李某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 SSS_MULTI_SEL 13. A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委托律师刘某代理诉讼的授权委托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字样,刘某根据此授权不可以行使的诉讼权利是( )。
A 变更诉讼请求 B 进行和解 C 放弃
D 提起反诉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A,B,C,D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本案中,A公司对律师刘某的授权属于一般授权,刘某可以行使属于一般授权范围内的各项诉讼权利,而不能进行和解、变更诉讼请求、承认对方诉讼请求、增加和放弃诉讼请求、撤诉以及上诉等。
SSS_MULTI_SEL 14. 下列关于本案的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
A 法院应当裁定驳回A公司要求张某向李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B 法院应当裁定受理A公司要求张某向李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C 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张某要求A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
D 法院应当裁定受理张某要求A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A,C
解析:本案中,法院应当裁定驳回A公司要求张某向李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因为主体不适格;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张某要求A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因为这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只有经过劳动仲裁后,才能向法院起诉。
SSS_MULTI_SEL15.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下列属于张某解决A公司拖欠工资问题的途径的是( )。
A 与甲公司协商解决 B 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C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 不服劳动仲裁,且张某要求给付的劳动报酬数额高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A,B,C,D
解析:张某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A公司拖欠其劳动报酬的问题: (1)与A公司协商解决; (2)请工会或第三方与A公司协商解决; (3)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如果不服劳动仲裁,且张某要求给付的劳动报酬数额高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介月金额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013年4月,吴某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绿色食品开发,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为增加产品开发力度,吴某拟新增资本100万元,并为此分别与贾某、刘某洽谈,该二人均有意愿认缴全部新增资本,加入吴某的公司。吴某遂先后与贾某、刘某二人就投资事项分别签订了书面协议。贾某在签约后第二天,即将款项转入吴某的个人账户,但吴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手续。2013年11月,吴某最终完成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万元,吴某任公司董事
长,而股东仅为吴某与刘某,贾某的名字则未出现在公司登记的任何文件中。 刘某虽名为股东,但实际上是受李某之托,代其持股,刘某向公司缴纳的100万元出资,实际上来源于李某。2013年3月,在吴某同意的情况下,刘某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善意不知情的王某,并在公司登记中办理了相应的股东变更。2014年6月,因产品开发屡次失败,公司陷入资不抵债且经营无望的困境,遂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法院所指定的管理人查明:第一,吴某尚有50万元的出资未实际缴付;第二,吴某的妻子己本是家庭妇女,但自2014年1月起,却一直以公司财务经理的名义,每月自公司领取奖金4万元。
SSS_MULTI_SEL 16. 在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前,( )。
A 贾某可以向吴某主张违约责任 B 贾某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C 贾某可以向该公司主张权利
D 贾某是该公司股东,但不能向该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A,B
解析:吴某是以自己的名义与贾某签订了书面协议,且贾某的款项转入的也是吴某的个人账户,贾某并未登记为公司股东,故贾某不是该公司的股东,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不能向该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因此B项正确,C、D两项错误。贾某与吴某的书面协议建立的是投资协议,贾某只能向吴某主张违约责任,请求吴某返还所给付的投资以及相应的损害赔偿。故A项正确。
SSS_MULTI_SEL 17. 针对“刘某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善意不知情的王某”这一行为,( )。
A 刘某仅为该公司的名义股东,无权转让股权,该行为无效
B 刘某虽是代李某持股,但其已成为该公司的合法股东,该行为有效 C 王某是善意第三人,该行为有效
D 刘某的行为未经李某同意,该行为无效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B,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4条第3款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处理。刘某虽为名义股东,但在对公司的关系上为真正的股东,其对股权的处分应为有权处分。而王某作为善意第三人,该行为有效。 SSS_MULTI_SEL18. 关于李某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某与刘某存在委托持股关系,李某可向刘某主张违约责任 B 李某是该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李某可以向该公司主张权利
C 李某虽为该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但李某不是该公司的股东,不可以向该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D 刘某虽然是该公司的股东,但李某才是其出资人,刘某的行为应得到李某的允许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A,C
解析:李某仅与刘某存在法律关系,李某只能根据合同关系向刘某主张违约责任。李某由于不是该公司的股东,故不可向该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刘某为该公司的股东,有权对其股份进行转让。故A、C两项正确。
SSS_MULTI_SEL 19. 关于“吴某尚有50万元的出资未实际缴付”的情形,( )。
A 吴某可以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缴付
B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吴某应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C 吴某不得以认缴出资尚未届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缴纳期限为由,拒绝缴付 D 吴某可以认缴出资尚未届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缴纳期限为由,拒绝缴付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B,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0条第1款规定,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出资人向债务人依法缴付未履行的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出资人以认缴出资尚未届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缴纳期限或者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C项正确,A、D两项错误。《企业破产法》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故B项正确。 SSS_MULTI_SEL 20. 针对己所领取的奖金,则( )。
A 己所领取的奖金属于非正常收入 B 管理人应当追回这部分价款 C 己侵占了企业财产
D 己为吴某的妻子,此部分财产以吴某抽逃出资认定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A,B,C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36条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故针对己所领取的奖金,管理人应追回。
甲、乙、丙共谋抢劫一杂货店,在去踩点的途中,遇到他们的朋友丁,于是邀丁一起干。丁拒绝,甲说不干就算了,现在陪我们一起去看看。在察看该路边店时,丁告诫甲、乙、丙:店在路边,进去时行动要快,路边有公用电话,要防止报警,还随手扯断了电话线,尔后四人离去。当晚,甲、乙在店外会合,丙未来。甲、乙持匕首闯入商店。店主一家三人正在睡觉(该店在白天营业时作店铺,晚上打烊后做卧室),店主被惊醒后拿出床下私藏的猎枪(无持枪许可)朝甲、乙射击,致甲死亡、乙重伤,同时也使自己的妻子死亡。
SSS_MULTI_SEL 21. 关于丁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丁没有抢劫,不构成犯罪
B 丁成立抢劫罪
C 应当对丁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D 可以对丁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B,C
解析:甲、乙、丙邀丁一起抢劫,丁虽然拒绝了,但还是和甲、乙、丙一起去踩点,因此丁参与了共同犯罪,构成抢劫罪。故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故C项说法正确。D项“可以”说法错误。 SSS_MULTI_SEL 22. 关于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成立抢劫罪 B 乙是从犯 C 乙是未遂犯
D 对乙应当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幅度内适用刑罚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A,C
解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法劫取财物,成立抢劫罪。故A项说法正确。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本案中,甲、乙两人在抢劫过程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故B项说法错误。《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乙欲抢劫,却因为店主的反抗而未得逞,故成立犯罪未遂。C项说法正确。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入户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乙是未遂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故D项说法不准确。本题应选AC。
SSS_MULTI_SEL 23. 如果乙犯罪时17岁,则( )。
A 不负刑事责任 B 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C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D 对乙不适用死刑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B,D
解析: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乙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因其17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故B说法正确,A、C项说法
错误。《刑法》第49条第1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故D项说法正确。
SSS_MULTI_SEL 24. 如果事后得知,丙是因为与朋友一起吃晚饭时醉酒而未来,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丙是犯罪中止 B 丙是犯罪未遂
C 丙未参与实施犯罪,不成立犯罪
D 丙只参与了踩点,不成立犯罪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A,C,D
解析:《刑法》第23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丙参与了踩点,属于“实行犯罪”;但因为与朋友一起吃晚饭时醉酒而未能得逞,成立犯罪未遂。
SSS_MULTI_SEL 25. 针对店主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店主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B 店主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C 店主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D 店主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A,C
解析:店主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故C项正确。店主开枪射击至甲死亡、乙重伤,属于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店主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A项说法正确,B项说法错误。店主开枪误中其妻致其死亡,属于在正当防卫时错误打击第三人,在特定、紧急情况下,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故D项说法错误。
A公司于2014年10月1日给B公司发电子邮件,称本公司有一批电子元件欲出售,单价800元,5日内保证有货,款到后立即发货。B公司收到邮件后,立即于当日给A公司回复邮件,表示愿意购买,并表明货物必须于10月11日之前送到,对于货款只同意单价500元,而且已经通过银行汇给了A公司。A公司当日收到电子邮件,10月2日收到银行汇款。收到汇款后,A立即通知B,货物只能按照单价800元出售,请及时补齐货款,货款到位后发货。B收到A的通知后于10月3日回电子邮件表示:单价500元是自己的最高报价。B的通知到达A公司后,由于秘书的疏忽,A公司老板没有及时看到B的回复,直到10月5日才看到。A公司老板表示接受B的报价,但提出要签订正式的合同书。于是A公司遂以双方电子邮件的内容为基础草拟了合同书。10月6日,A
公司董事长在位于北京的营业所内签字,并将合同书寄给了B公司,同时将元件交C运输公司交给B公司。因为此时,B公司老板在深圳出差,B公司遂派人将合同书送往深圳。B公司董事长于10月9日在合同书上签字,并于之前10月8日收到该批货物。 SSS_MULTI_SEL26. A公司于2013年10月1日给B公司发的邮件,以及B公司的回复分别属于( )。
A 要约邀请;承诺 B 要约;要约 C 要约邀请;要约
D 要约;承诺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B
解析:A在电子邮件中明确表明了标的物的价格、质量,以及愿意承担要约拘束的意思表示,符合要约的生效条件,因此A公司发出的电子邮件性质上属于要约。《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B公司回复的邮件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即货物的单价作了变更,故属于对合同的实质性变更,因此B公司的回复属于新的要约而非承诺。 SSS_MULTI_SEL 27. A、B两公司的合同关系于( )成立。
A 10月2日 B 10月6日 C 10月8日
D 10月9日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且该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案中,A公司已于B公司签字、盖章之前实际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B公司也已经接受了A公司的履行行为,因此可以认为A公司实际履行合同义务时合同已经成立。即A、B两公司的合同关系于10月8日成立。
SSS_MULTI_SEL 28. 若A、B两公司未对交付货物地点作约定,则交付货物地点( )。
A 可根据补充协议确定
B 可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确定 C 可根据交易习惯确定
D 可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A,B,C,D
解析:《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该法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SSS_MULTI_SEL 29. 如果A于10月10日将电子元件送到B处,那么合同于( )成立。
A 10月6日 B 10月8日 C 10月9日
D 10月10日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故如果A于10月10日将电子元件送到B处,合同便于B公司董事长在合同书上签字的10月9日成立。
SSS_MULTI_SEL30. 如果C在运输过程中,因遭遇洪水,货物全部毁损,那么货物的损失由( )承担。
A A公司 B B公司 C C运输公司
D C运输公司及B公司
该题您未回答:х 该问题分值: 2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第1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题中,双方没有对货物的风险负担另外作出约定,当A公司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C时完成
货物交付义务,此时货物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B承担,故B公司应当承担货物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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