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公司车辆定点加油协议

来源:知库网


公司车辆定点加油协议(总1页)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

加 油 协 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互相协商沟通,同意就 车辆加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加油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提出的车辆加油管理办法,首先核对加油单与车牌号是否一

致,对准车牌号按加油单数量进行加油,如有余量按实际加油量填写在加油单上。

有以下情况乙方可拒绝加油:①车牌号与加油单填写不一致;

②加油单日期与实际日期逾期超过三天; ③加油单经过涂改。

乙方如违返甲方要求,甲方可以不结算此费用。特殊情况乙方需电话联系甲方主管人员,乙方加油工接电话后才可以加油,在油单上写明已电话联系甲方某主管人员姓名。 如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提出索赔。 三、货款的结算: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加油有关数据,同时开具加油

增值税发票,在接到乙方发票入账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上月油款。

四、甲方在协议期内有权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五、本协议经双方法定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 甲乙双方提出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通知送达之日,即为甲乙双

方合同解除之日,甲方应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