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作是管理货币资⾦、票据、有价证券进进出出的⼀项⼯作,⼀般是指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岗位或⼈员的各项⼯作。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收付现⾦时⼀定要与当事⼈当⾯对清⾦额,最好与第三⼈核对后再进⾏收付进账。
⼆、对需要报销的发票,抬头与本单位不符、⼤⼩写⾦额不符、涂改发票、发票上⽆收款单位章或收款⼈章、发票与⽀票⼊账⽅不符者,均不能接受发票,待补办⼿续后再报核。
三、报销单据需先签字、后付款;收款单据先交款、后盖章;付款单据要盖付讫章。
四、付款单据如由他⼈代领,应签代领⼈名字,⽽不得签被代领⼈名字;代领⼈不是本单位的职⼯,要注明与被带领⼈关系及其联系地址。
五、营业外收⼊,要以经办单位交款单位为依据,收款后开出财务收据。
六、要注意加强对⽀票、发票和收据的保管。领⽤⽀票要设⽴备查登记簿,经单位主管财务领导审签后,由领⽤⼈签章。领⽤现⾦⽀票要在存根联上签字,以防正副联⾦额不符。
⽀票存根联上要逐项写明⾦额、⽤途、领⽤⼈,并在备查簿上注明空⽩⽀票和⽀票限额。⽀票作废后要按顺序装订在凭证中。
发票和收据作废后要退回来,先作废后重开,如果是销货发票退回红冲,应该先由仓库部门验货⼊库后再进⾏退款。
如果对⽅丢失发票和收据,要根据对⽅财务部门开出该款尚未报销的证明才能补办单据,并在证明单上注明原开发票或单据的时间、⾦额、号码等内容,同时注明“原开单据作废”字样。
七、登记银⾏存款⽇记账和现⾦⽇记账,要⾸先复核凭证、⽀票存根、附件是否⼀致,然后按付出⽀票号码顺序排列,以便查对。摘要栏应注明经办⼈、收款单位及⽀票号码。
⽀票上的印鉴,应即⽤即盖,并由会计⼈员、出纳员⼆⼈分开保管,⽀票⽤印鉴的私⼈印章,只能⽤于盖印⽀票,⽽不作为其他任何⽤途。
以上就是关于这⽅⾯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些⽐较棘⼿的法律问题,⽽您⼜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店铺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店铺还⽀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