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弘扬质量第一的主旋律,加强过程管理,强化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全面提高我镇毕业班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水湖镇中心学校毕业班教学质量奖惩方案》。
一、考核对象
任教毕业班考试科目的教师(语文、数学、英语)。 二、考核办法
(一)以学年为单位,以县局统一毕业测试成绩为依据。 (二)计算办法:
1.语文、数学、英语以县局评分依据为准,即语文、数学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按30:10:5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英语(仅指阮巷志和小学)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按6:2:2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
2.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各以全县第一名的相应指标为分母, 算出相应得分,三项指标之和为该科综合得分。
3.计算教师和学校奖励时,所涉及的相应指标均还原为百分制。 4.以全镇班级平均人数为分母,各校班级人数为分子,确定奖励系数。
三、奖励办法:
(一)教师个人奖励:语文、数学科综合得分比低于我镇该科县级排名后两位(不足低于两位的以全县倒数第三位比较)高的,教师综合得分每高于1分,奖励50元;教师综合得分比高于我镇该科县级排名前三位的,每高于1分奖励80元。分段计算出奖励总额,乘以奖励系数。英语科综合得分比高于我镇总评县级排名前两位的,每高出1分奖励60元,奖励总额乘以奖励系数。
(二)学校奖励:
1.阮巷志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评,其他学校语文、数学两科考评。
2.学校奖励算法同教师个人奖励,除阮巷外,其他学校奖励总额乘以10/9即为最终奖励。(总评成绩)
3.保持、提升奖
本学年排名较上年度比较,保持在全镇前三位的,第一名奖励500元,依次递减100元。本学年排名较上年度比较,每提升一位奖励100元。奖励总额乘以奖励系数。
四、保障措施:
1.资金来源:教师个人奖励资金从绩效工资统筹,学校奖励以毕业班级学生数为依据从各校公用经费统筹。
2.单位倒数后两位的校长不调动、不评先,年度考核不定优秀等次;连续两年单位综合成绩倒数第一的学校校长,免去校长职务。 3.成绩倒数第一和第二的教师不调动,不晋中级职称,不评先,年度考核不评优。
水湖镇中心校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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