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 中州学刊 Academic Joum ̄of Zhongzhou 第9期(总第201期) Sep.,2013 No.9 【历史研究】 明代矿监税使事件中的原奏官(民)、委官及参随 方 兴 摘 要:万历二十四年六月,明神宗万历皇帝派出宦官往各处采矿,此后增派税使,统称“矿监税使”或“矿监税 监”,简称“矿税”。奏请开矿课税的“原奏官”随之而起,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凡矿监税使派出,必由原奏官而起;凡 矿监税使所到之处,必携原奏官同往。原奏官成为万历时期矿监税使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矿监税使和原 奏官清一色的“京官”身份,委官和参随则复杂得多。 关键词:明代;万历;矿监税使;原奏官;委官;参随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3)09—0126—06 从万历二十四年(1596)六月开始,明神宗万历 皇帝派出大量宦官,或为矿监,或为税使(又称税 监),或矿监兼税使,或税使兼矿监,统称“矿监税 使”或“矿监税监”,简称为“矿税”。矿监税使在全 国各地开矿并额外课税,对当时的经济与社会造成 重大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加深了万历时期的社会危 21人。仅山东一省,就有江文进、郝承爵、刘鉴、马 清、赵良将、王允中等“原奏官”奏请开采。 凡有奏 请开采,几乎是每请必应。甚至矿税监使的派出,也 由原奏官举荐。《明神宗实录》说:“是时,诸弁冯纲 等望风言利,皆朝奏夕可,其所遣税监,皆其所荐 也。”(曼)因原奏官的举荐而派出的矿监税使,或者因 其奏请而增开的矿洞、增收的课税有:杨荣开矿云 南、陈奉征荆州店税、陈增征山东林步等处店税及马 疋土产、孙隆带征苏松等府税课,鲁坤带征河南、孙 朝征税山西等。 更为典型的是,万历四十三年,矿 监早已撤回,税课也由当地“有司”征收,竟然因为 “原奏”纪光先的“保奏”,命宦官吕贵提督苏松织 造。⑤ 虽然“原奏官”未必都是开矿课税线索的直接 提供者,但他们却是向皇帝提出开矿课税的直接奏 请人。在明朝,向皇帝直接提建议有两个途径,一是 通政司,二是会极门。根据当时的制度,京城内外所 机,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明朝灭亡的进程。当时 的人们论及“矿监税使”或“矿税”,既指向这一个特 殊的群体,也概指这一时期的整个开矿课税事件。 一、从“原奏官”到“原奏官民” 从万历初年开始,甚至从嘉靖、隆庆开始,就不 断有人建议开矿课税,但很少被朝廷采纳,几乎没有 产生影响,所以当时并没有所谓的“原奏官”之说。 自万历二十四年六月万历皇帝采纳府军前卫千 户仲春的建议,派遣宦官王虎、文官戴绍科、武官张 懋忠往真保蓟永等处查勘矿脉开始,“废弁、白望, 献矿峒者日至” ,“原奏官”遂成为一种社会现象: 凡矿监税使派出,必由原奏官而起;凡矿监税使所到 有衙门的奏疏,以及天下军民向皇帝所提的建议,都 应该经过通政司“直达御前”。但是,后来官员们上 之处,必携原奏官同往。原奏官成为万历时期矿监 税使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二十四年六月至闰八 月,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见于记载的“原奏官”就有 收稿日期:2013—03—25 疏除了通政司之外,还有一条捷径,那就是通过奉天 门(嘉靖以后为皇极门,即今故宫太和门)东侧的左 顺门(嘉靖以后为会极门,即今故宫协和门)直接投 作者简介:方兴,男,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北京 100048)。 126 入,那里有文书房的宦官值班,奏疏可以更加快捷地 上呈皇帝。何况到了这时,即使是通政司收到的本 章,也需要通过这个文书房才能抵达“御前”。 由于开矿课税之事受到文官们的抵制,从通政 司投入的这一类的“军民建言”,一般会被搁置,只 有从会极门投入,才能安全地送到皇帝面前。而有 资格在会极门投递建议的,必须是“京官”。所以, 在万历时期提出采矿课税建议的,必定都是官员,不 管是文官还是武官,或者宦官。如果没有职位,则需 要通过有职位的人代为投递。如万历二十六年“省 祭官”李立本欲奏请采珠广东,需要通过“宣武门 官”王朝;万历三十年福建“奸民”张嶷欲奏请海外 寻矿,需要通过百户阎应隆;万历二十七年湖广京山 土民夏国瑚欲奏请开采本地矿山,需要通过武功卫 百户韩应桂;直隶宝坻土民崔万钟欲奏请收本地银 鱼税,需要通过锦衣卫百户夏荣;南直隶庐州土民谢 溥欲奏请收税庐凤徽安四府,需要通过羽林前卫副 干户王承德,等等皆是。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 说:“今本章名色,为公事则日题本,为他事则日奏 本。收本之处,在内则日会极门,在外则为通政司。 凡投通政者不尽得上闻,其或事体窒碍,或情节矫诬 者,一切驳回,但存案备照。以故近年棍徒以开矿抽 税请者,必借托一在京武弁为疏首,竞于会极门上 疏,则非封驳之司不得问矣。此最为弊薮,而无如之 何。”(2)所以,这些有职位的投递有关开矿课税建议 或者代人投递建议的人,就不但是“原奏”,而且是 “原奏官”。 但是,随着开矿课税的展开,矿监税使到了各 地,原奏官们也随着矿监税使到了各地,这样,在原 奏“官”之外,冒出了一批原奏“民”,二者并称为“原 奏官民”。这是因为第一,虽然一般“民人”不得直 接上疏会极门,必须由“官”原奏,但当各地遍布矿 监税使之后,他们可以向矿监税使直接上书或面陈, 矿监税使代为上疏,于是他们也成为“原奏”,即原 奏“民”。如南直徽州土民吴养晦、吴良辅,通过南 京守备太监邢隆上疏,请征收徽州、池州二府之税; 江西泰和县民段永寿,通过江西矿监潘相奏请开采 石膏矿,等等,都是这一类。第二、随着矿监税使代 奏的事情发生,锦衣卫等“官”也开始带“民”上疏, 即同时以两人的名义,或在疏中直陈根据某地某民 提供的线索上疏。如鲁登科带余元俊、阎应隆带张 嶷皆是。“原奏”也越来越呈现出由出自京师的中 明代矿监税使事件中的原奏官(民)、委官及参随 下级军官到出自各地的“土民”“徒棍”及二者相结 合的趋势。 笔者从《明神宗实录》《定陵注略》《明史纪事本 末》《明史》等史籍中,辑录出“原奏官(民)”共126 人。虽然不可能穷极所有的“原奏官”,但所有重要 的“原奏官”都没有被遗漏。所以,他们完全可以代 表原奏官(民)的基本状况。这些原奏官中有明确 身份的约100人,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锦衣卫等在京各卫的现役中下级军官, 共71人。他们来自于被称为“亲军”上二十二卫的 锦衣卫、府军前卫、府军后卫、金吾左卫、金吾右卫、 羽林卫、羽林前卫、通州卫、济州卫、济阳卫,由御马 监直接掌管的腾骧左卫、腾骧右卫、武骧左卫、武骧 右卫(并称“四卫”),以及五军都督府所属的“京 卫”:武功右卫、龙虎卫、留守中卫、义勇右卫、富峪 卫、神武卫、武功卫、兴武卫。身份高的是“指挥” (指挥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佥事正四品)、 “千户”(正千户正五品、副千户从五品),低的是“百 户”(正六品)、“总旗”,其中“百户”为多,约40人。 著名的原奏官有首先提议开矿的仲春、跟随梁永往 陕西收税的乐纲等,都可以归于这一类。但是,这些 军官大体上为闲职,未见一位真正的将领。(8) 第二类,京师文官机构的下级官员或吏员,约 l0人。如詹事府的录事(正九品),鸿胪寺的随堂 官、主簿(从八品),顺天府的教授(从九品)、经历 (从七品),以及个别地方官,如金华府的经历(正八 品),等等。相比之下,这一类的“原奏官”人数最 少,而且都是杂职,没有出现一位进士出身的官员。 第三类,各色人等,即所谓的“废弁白望”,约2O 人。但这一类的应该更多,只是因为大多没有记载 姓名,所以被“泯灭”。在这一类中,有个别的宗室, 如山西晋王府的西河王;还有省祭官、门官,革职的 军官等等。以及被称为“土民”、“州民”、“县民”、 “儒士”之类的地方人士;被称为“奸民”、“土棍”、 “窃棍”之类的当地无业游民。在这些“土民”或“州 民”、“县民”中,不乏本地的商人或富户。还有一些 人公开的身份与真实身份并不一致,如保奏吕贵为 苏松织造的纪光先,公开的身份是杭州的“机户”, 所以保奏理由十分充分。但真实的身份,却是“京 棍”,即北京的税棍之类。 原奏官民可以明确建议在何处开矿、在何处收 税,但也可以不指明矿在何处、税自何方,只要提出 】27 中州学刊2013年第9期 一种“可能”,北京就会派遣矿监税使,或者已经在 当地的宦官们就会接到开矿课税的旨意。 以万历二十七年十月发生的几起事情为例。济 阳卫千户何其贤,奏称如果将浙江、江西、湖广等省 所属库藏中的“无碍银两”即暂时储存而没有明确 用场的银两,“清查解进,虽数十万两,犹不可量”。 万历皇帝当即“责该部”,命所在各地的苏杭织造太 监孙隆,江西矿监潘相、税使李道,湖广矿税太监陈 奉,会同抚按,“严查具奏”不得隐匿。又如腾骧卫 百户仇世亨及原任守备戴烨揭称,湖广通省各府州 县所积贮的“各项存留羡余”等银,约有“亿万余 两”。万历皇帝也是当即就命陈奉会同抚按并经管 有司,“查实解进,不得抗挠”。另一百户高时夏不 甘落后,奏称,徐州沿江的船料等项,地方存贮现银 70万两。皇帝即命山东税监陈增,“共同抚按,查实 奏请”。还有锦衣卫镇抚戴君恩,说广东增加土产 等特税课,一年至少增加20万两。皇帝立即命广东 税监李凤督其征收。⑩ 虽然经过当地官员和矿监税使们的联合勘查, 说明这一类的事情大多属于子虚乌有,但万历皇帝 的态度仍然是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矿监税使们也 决不轻易放弃,必须通过这个“由头”,弄出一些银 子、定下一些税额,才能向皇帝交差,同时也可以增 加一些用以留监及瓜分的银两。比如百户高时夏奏 称“浙福余盐”,即浙江和福建二省的余盐,每年可 变价30万两,但经过浙江抚按核查,该省充其量每 年可能变价一万六千两,但税监刘成坚持要求定额 二万六千两。抚按和税使交涉,并向皇帝报告,可以 取一折衷数,二万两。但无论是税监刘成希望的二 万六千两,还是抚按希望的一万六千两,都比“原 奏”的数字少得多。 不能不怀疑皇帝是假糊涂,明明知道“废弁白 望”们此类开矿课税建议的荒唐,但仍然鼓励他们 继续荒唐。因为他们越荒唐,皇帝越有理由向地方 增加矿银税银的定额。 二、委官和参随 即便没有“原奏”,万历时期的采矿和课税也是 不可避免的。但客观上,“原奏官”们确实是万历时 期矿监税使派出的“导矿”或“导税”。原奏官奏请 何处有矿藏、何处有遗税,矿监税使就被派向何方, 并且带同原奏官前往,原奏官大多也就成为“委 】28 官”。所有这些“原奏官”,其奏请开矿课税的目的, 就是为了要成为开矿课税的“委官”,为了谋求私 利。虽然许多“原奏官”成了“委官”,“委官”却并 不完全是“原奏官”。 按照当时人们的说法,宦官一旦受命为矿监或 税使,或者同时提督矿税,一定带着“原奏官”及其 他“参随”人等。这些参随人等有的是锦衣等卫的 闲职军官,也有矿监税使名下的宦官及书手,还有在 北京招收的地方无赖。而矿监税使每到一地,特别 是提督全省矿税的太监,又往往派出参随到各地提 督采矿课税,这些参随就成了“委官”。 这样,参随和委官的身份有时会发生变化:追随 矿监税使则为参随,委以开矿课税则为委官。如万 历二十四年九月,开矿甫兴时,即命王虎“会同该道 分委廉能官同采房山矿”。户部郎中戴绍科奏明 “矿砂尚微”,即命其“分投开采”。 每一位矿监、税 使,以及派往各地的委官,不但自己带着随员,每到 一地,也要招揽当地随员,以便摸清矿脉、摸清税源。 如果每位矿监税使以及由他们差遣的随员即“委 官”,各有10位参随,那么同一时期存在30余名矿 监税使,“委官”应该有300多人,“参随”的数量至 少是数千人。这当然是十分保守的数字。据记载, 山东矿监陈增,开矿4O多处,应该至少就有4O多名 “委官”。 而湖广税监陈奉,至少有参随300人@。 天津税监马堂,一次性被其以“曲蔽征租”的名义论 罪的参随就有32人;临清民变时,又有34位参随被 手无寸铁的民众“格杀”。 至于以“狠”著称的陕西 税监梁永,竞有军士及“亡命”两三千人。⑩ 所以,相对于矿监税使为清一色的宦官,原奏官 多为锦衣卫等京卫的中下级军官,委官和参随的身 份则复杂得多。委官中有原奏官,也有非原奏官;参 随被委以开矿课税则为委官,委官被收回则又成了 参随。参随中既有矿税们从京师带同的人员,也有 在开矿课税地网罗的人员。笔者根据各种记载,辑 录了181人,如果既是原奏官又是委官,则人“原奏 官”而不入“委官参随”。但是,也不排除个别本来 应该是“原奏官”,但作者没有发现他的“原奏”事迹 而被误入“委官参随”的。 在“委官参随”中的115名矿监税使的参随及 委官中,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类,带同采矿课税的中下级军官,有的就是 原奏官,如奏请开矿的仲春、王守信,奏请收税的赵 承勋、马承恩等即是。这些,都已列入“原奏官”内, 他们具有双重身份。但如原奏官仲春的跟班、在河 南采矿但不知其名的“赵百户”,原奏官赵承勋的跟 班、千户孙龙,被陕西矿监赵鉴劾以骚扰的采矿百户 刘议言,以及在浙江采矿,并逮捕当地士民王正孝至 京讯问的把总韩大极等等,则皆列入“参随”或“委 官”。 这一类型的人员约占全部参随或委官的十分 之一。 第二类,带同采矿课税的下级文官及宦官,这种 人员在全部参随中的比例很小,但影响却很大。最 著名的是山东矿税太监陈增的委官、“武英殿带衔 中书”程守训,以及广东税监李凤的委官、内监陈保 等。 第三类,各地的流棍、亡命等,这部分的人员在 全部参随中所占比重较大,影响也大。其中,包括税 监马堂在天津网罗的“槌师棒手”、“土虎”,山东矿 税陈增委官程守训率领的“虎党”、“京棍”,投靠陕 西税监梁永的“恶棍”、“亡命”,福建税监高案搜罗 的“税棍”、“奸恶”,辽东矿税高淮收罗的“门阉”、 “配军”,还有糊弄广东税监李凤的道士、引发湖广 襄阳之乱的道官,以及因各种原因投靠矿监税使的 当地“土民”、“县民”,特别是所谓的土民、县民,其 中不少应该是商人,等等。而据巡按御史汪以时参 奏,山西税监张忠之委官毛凤腾,及其所带的“书 房”陈涵初、方遇春等,竟然都曾经是被通缉的“逆 党”赵古元的部下。可见成分之复杂。而率领父子 兄弟多人投充陕西税监梁永为参随的杭大贤,则是 “武举”出身。⑥ 委官固然有自己的职务,参随也可享受特殊的 待遇。《定陵注略》记载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万历 三十年正月,命逮京师西城兵马戴文龙,原因是山西 矿监张忠劾其“捏报铺户”。张忠属下有一参随,名 叫张国纪,是从京师带来的。万历皇帝“逮治”戴文 龙的“圣旨”说:“参随张国纪,系题奏钦派人役,铺 户准优免。戴文龙违旨辄地申报,好生可恶。并段 清等都着锦衣卫拿送镇抚司,着实打着究问了来说, 不许容纵。”@所谓“西城兵马”,指的是京师北京 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的西城兵马司,各 兵马司都设有指挥(正六品)、副指挥(正七品)和吏 目。 戴文龙和段清不知是兵马司中的什么角色。 所谓“铺户”,开始是京师中的官店,后来兼为京师 所在地顺天府用以签派徭役和赋税的单位。④这道 明代矿监税使事件中的原奏官(民)、委官及参随 “圣旨”可以说明:一、张国纪是张忠从京师带到山 西来,否则京师的“西城兵马”管不着他。二、一旦 被矿税申报为参随,便是“钦派”人役,可以免除在 原籍的徭役,各地官府不得轻易处置。另外,这个事 情也许可以揭示一个内幕,作为“参随”的张国纪, 可能就是矿监张忠的一位同宗同族的兄弟或伯叔、 甥侄。最典型的例子,陕西税监梁永属下有一参随 名叫吕四,经过揭露,其实就是梁永的侄子。 由此 也可以推测,和矿监税使一道来各地、借着开矿课税 为名搜刮财富的委官参随,多为矿税们的亲戚朋友。 可见,万历皇帝发动的开矿课税运动,又成为矿监税 使们整个家族发财的好机会。 比起为数有限的矿监税使,以及提供开矿课税 线索的原奏官,数量可观而且对于各地情况十分熟 悉的参随,更加引起社会的关注,几乎所有在采矿课 税过程中引发的群体事件,以及矿监税使的一切行 为,都离不开参随。他们甚至才是这个运动中的最 活跃的分子,而发生的问题也多与他们有关。 万历二十八年六月,山西巡按汪以时的上疏,分 析了矿监税使与参随们的关系:“近见参官之章屡 上,缇骑之差屡下。人皆切恨中使,其实中使见制于 群小、群小愚弄乎中使。三五成群,昼夜攒谋,构成 奏疏,但求中使用一关防,诸棍即为赍奏。彼中使不 通文义,常被欺哄;又心迹暖昧,常被挟吓。甚至中 使失于关防,群小盗印空本,任意填写奏援,中使朦 然不知。及奉有明旨,只得以错就错。如马堂、孙朝 辈,远近传笑。”“皇上以利权委中使,而中使实同偶 人;中使以腹心委群小,而群小皆是翼虎。” 谢肇洲 《五杂俎》也有相同的看法:“我朝内臣,目不识字者 多,尽凭左右拨置一二驵棍,挟之于股掌上以鱼肉小 民。如徽之程守训、扬之王朝寅、闽之林世卿,皆以 衣冠子弟,投为鹰犬,逢迎其欲,而播其恶于众。”④ 开矿课税本是外行,加之人生地不熟,甚至有不 少目不识丁,所以矿监税使离不开参随。“皮之不 存,毛将焉附”。有矿税则有参随,无矿税则无参 随,参随同样离不开矿监税使。二者相互利用,又相 互欺诈。以下例子,可以突出反映矿监税使与委官 参随之间的关系。 万历三十三年二月,广东巡按御史林东汉揭露, 有一名叫裴宗翰的“税棍”,以道士的身份投至广东 税监李风门下,被李凤委以收税,所搜刮的中外商人 “异宝重赂,不可数计”,多半吞没。李凤知情后,拷 1 29 中州学刊2013年第9期 问宗翰,不仅勒取千金,而且抄其家产,获宝货甚多。 故事本来应该结束。但令人费解的是,李凤后来不 但释放了裴宗翰,而且赏银二百两,给予马匹人夫, 遣送回家。林东汉命人前往追查。李凤后来也派人 追捕裴宗翰,说是宗翰“拐带钱粮,追孥究问”。但 到赣州后,裴宗翰“变易姓名,寄顿窝藏,不知所 之”。@这位裴宗翰不仅是税监李凤的委官,而且和 广东总兵官孟宗文交情甚密,被宗文延为上宾。④ 三、“委官”程守 在所有的委官或参随中,最为著名的是陈增的 参随兼委官程守训,可以说是委官中的传奇人物。 陈增是继王虎之后派出的第二位矿监。王虎派 出时,尚是奉旨“勘查矿脉”,陈增则是一步到位,直 接领导山东的开矿。从万历二十四年闰八月开始, 到二十七年九月,三年的时间里,开矿40余处。二 十七年二月开始兼税监,立即和天津税监马堂争夺 征税地盘,也是矿监税使中最“横”者之一。《明史 ・宦官传》为矿监税使们立传,第一位并不是王虎, 而是陈增,并且说:“(矿税)其最横者,(陈)增及陈 奉、高淮。”与陈奉、高淮相比,陈增不仅自己“横”, 还有一位和他一样“横”的委官程守训。《明史・宦 官传》用了一大段文字描述程守训:“(陈增之)党内 阁中书程守训、中军官仝治等,自江南北至浙江,大 作奸弊,称奉密旨搜金宝。募人告密,诬大商巨室藏 违禁物,所破灭什伯家,杀人莫敢问。御史刘日梧具 以状闻,盐务少监鲁保亦奏守训等阻塞盐课,帝俱弗 省。久之,凤阳巡抚李三才劾守训奸赃,增惧,因搜 得守训违禁珍宝及赇银四十余万,闻于朝,命械入京 鞫治,乃论死。”程守训第一次引起人们的关注是在 万历二十七年五月,起因是山东益都知县吴宗尧。 《明史・吴宗尧传》说,宗尧为南直隶徽州府歙县 人,万历二十三年进士,授山东益都知县,极有个性。 陈增到山东,守令多“屈节如属吏”,唯宗尧以宾主 礼相待。程守训与吴宗尧同为歙县人,此时为陈增 参随,故为宗尧所轻。陈增在山东凿山开矿,劳民伤 财,又诬告富户盗矿,肆意逮捕,吴宗尧多方制止,并 上疏揭露陈增种种违法事项,陈增让程守训进行反 讦。而此时又发生了一起吴姓徽商家族内部的财产 纠纷,徽商吴养晦告伯叔等偷漏盐税、侵吞其财产。 程守训遂上疏抨击吴宗尧阻挠矿务、贪赃枉法,并窝 藏吴氏偷漏税款。④此事引起了连锁反应,吴宗尧已 】3O 因与陈增互讦罢官,而程守训的告讦则使其被锦衣 卫押解进京,系狱十多年,并被要求追回“赃款”。 知府胡士鳌、同知燕祖召因庇护吴宗尧,降一级调 用。徽商吴养晦、吴榜等人,也被“勒限严追”偷漏 盐税。程守训和另一位告讦人、已革监生吴瑁得到 了朝廷的奖赏。 程守训从此出了名。 关于程守训的身份,有不同的说法。凤阳巡抚 李三才称之为“奸人”,两淮盐务少监鲁保、户部尚 书陈蕖称其为“委官”,直隶巡抚刘日梧称其为“武 英殿带衔中书”、巡按牛应元则称其为“白棍”,山西 道御史李时华也称其为“中书”,大学士沈一贯则称 其为“无赖棍徒”,户科都给事中姚文蔚称其为“参 随”。@同时代的谢肇涮称其为“衣冠子弟”④,后人 也有视其为“徽商”者 。《明神宗实录》记载了他 的正式身份:“武英殿中书舍人、管理山东矿务。”④ 可见,程守训是被授予中书舍人身份的“委官”和 “参随”。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记载了程守训身份 的变化过程:程守训为徽州歙县人,在京师营生,可 以视为“徽商”。万历二十四年闰八月,程守训追随 陈增到山东,认为“侄婿”,应该属于“题奏钦派人 役”,类似于山西税监张忠名下的参随张国纪的身 份。看上去程守训是陈增的“参随”,而实际上程守 训是陈增的谋主,“唯所提掇”。虽然名为参随,但 程守训羞于和流亡无赖为主体的参随们同伍,“自 纳银助大工”,加上有陈增的帮助,“特授中书舍人, 直武英殿”。从此以后,程守训的身份就是“武英殿 中书舍人”。但由于他这个中书舍人是捐纳所得, 一直在做陈增的参随或委官,虽然说是“直武英 殿”,却并没有在京师供职,所以直隶巡抚刘日梧说 他是“武英殿带衔中书”,就是要通过这种方式点明 程守训的真实身份,带有明显的蔑视。 程守训既谋得了中书舍人的身份,行事更加张 狂。凤阳巡抚李三才历数“委官”中的骄横者:含山 之潘元等,和州之陈所蕴等,淮安之马如壮等,扬州 之蒋季柔等,瓜州之酆奔、纪四,仪真之吴大川、汪三 等,泰州之郭实,宿州之顾其礼、戴环等。都是“假 雕印信,公行吓骗”。但所有的委官、参随中,“程守 训尤为无忌”,“大行吓诈、鱼肉富室、摇动民心,可 为隐忧”。④万历二十八年三月,两淮盐务税监鲁保 上疏,说陈增“委官”程守训,率领“虎党”王文、洪修 之等百余人到扬州、仪真,“假托圣旨”,纵容“流棍” 项九川、吕尚文等,或捏造商人漏税,“毒刑数百余 明代矿监税使事件中的原奏官(民)、委官及参随 家,小则破家,大则绝命”,或强行夺人妻女,逼人投 ①《明史》卷八一,《食货志五・坑冶》,中华书局,1974年。②《明神 水。当地商人、灶户,哄然逃散,“几激成乱”。固在 这前后,直隶巡抚刘日梧,巡按牛应元、陈大烃、应朝 宗实录》卷三。一,万历二十四年闰八月己巳。③④《明神宗实录》 卷三三一,万历二十七年二月戊辰。⑤《明神宗实录》卷五三四,万 历四十三年八月辛丑。⑥《明史》卷七四,《职官志三・宦官》,中华 书局,1974年;刘若愚:《酌中志》卷十六《内府衙门》,中华书局, 1985年。⑦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言事・章奏异名》,中华 书局,1980年。⑧按:到万历时期,明朝卫所和五军都督府一样,已 经成为军官领取军饷的所在,只有出任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守备 等等,才是实职、才是带兵将领。参见方志远《明代国家权力结构及 运行机制》,科学出版社,2008年。⑨《明神宗实录》卷五三七,万历 卿,户科都给事中姚文蔚、田大益,锦衣卫经历钱一 鹗,工科左给事中张问达,山西道御史李时华、浙江 道御史何熊祥,户科给事中许子伟,乃至户部尚书陈 蕖、内阁大学士沈一贯,纷纷上疏,或揭露程守训的 种种违法,或请求立即治程守训之罪。但是,不管这 些人如何义愤填膺地揭露,陈增都会一如既往地坚 决维护他的“侄婿”,并专门上疏,为程守训开脱。 其实,也难怪陈增要极力维护程守训,因为程守训确 实非一般的委官参随可比。程守训的最终结局,更 带有戏剧性。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记程守训既自 恃才高,又有“中书舍人”的头衔,公开署其衔为“钦 差总理山东直隶矿税事务兼查工饷”。这表现出他 四十三年十月甲寅。⑩《明神宗实录》卷三四o,万历二十七年十月 辛已、庚寅、壬辰。⑧《明神宗实录》卷三。二,万历二十四年九月己 未、庚申。⑥《明神宗实录》卷三三九,万历二十七年九月丙寅,户科 李应策之言:“臣等查山东税监陈增原进矿银疏,开具前后开采山洞 共四十余处。”⑩《明神宗实录》卷三五七,万历二十九年三月甲子 载:“湖广巡抚支可大言:冯应京去任之日,百姓群聚呼号,欲逐陈 奉。奉乃盛陈兵卫,招摇都市,砍李廷王等二人,闯入楚府,命参随三 百余人,引兵追逐,射杀数人,伤者不可胜数。”⑩《明神宗实录》卷三 二九,万历二十六年十二月辛酉;卷三三四,万历二十七年闰四月庚 辰。⑩《明神宗实录》卷四一八,万历三十四年二月辛酉载,陕西巡 希望摆脱陈增的控制、独立向皇帝负责的愿望。李 三才正是利用了这一点,使用反问计,使陈增扳倒了 程守训。 抚顾其志疏劾税使梁永:“擅铸兵器,私匿军士千余、战马五百,窝集 亡命李鄂、李朝江等,多至千人。”⑩按:文秉《定陵注略》卷四《矿税 诸使》,记有奏请在浙江诸暨等处开矿的“把总”“韩太极”。此“采 程守训的故事在数以千计的委官参随中并不具 有普遍性,但他的出身及身份的变化,他在开矿课税 大旗之下的种种作为,以及在为非作歹的同时却希 矿把总”韩大极疑与“原奏官”韩太极为同一人。⑩胡忻:《欲焚草》 卷一,《枭棍奏当已明疏》,西泠出版社,2012年。⑩文秉:《定陵注 略》卷五《忤奄诸臣》,北京大学图书馆馆藏善本。⑩《明史》卷七四 《职官志三・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中华书局,1974年。① 许敏:《关于明代铺户的几个问题》,《明史研究论丛》第二辑,江苏人 民出版社,1983,第178—196页。⑨《明神宗实录》卷四一八,万历 望建功立业、光宗耀祖,等等,却可以视为委官参随 的“样板”。 无论是矿监税使、原奏官还是委官,都是急于发 财、急于暴富的人们。这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特别 是商品经济发展、社会财富积累、消费水平增长、政 三十四年二月辛酉。②《明神宗实录》卷三四八,万历二十八年六月 丁丑。②②谢肇潮:《五杂俎》卷十五,《事部三》,中华书局,1959 年。①《明神宗实录》卷四。六,万历三十三年二月丁未。③朱吾 弼:《皇明留台奏议》卷十八《举劾类・军政拾遗疏(丙午)》上海古 籍出版社,1995年。③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六《内监・陈增之 死》,中华书局,1980年。⑤《明神宗实录》卷三三五,万历二十七年 府鼓动的形势下,人的本性的自然爆发。这场运动 的原动力,是当时的最高统治者万历皇帝,是政府财 政的拮据和皇室对社会财富的需求,这两个方面的 因素,推动着万历皇帝发动的这样一场以缓解政府 的财政压力为起点、以满足皇室对社会财富的需求 五月辛未。③《明神宗实录》卷三四四,万历二十八年二月辛巳;卷 三四五,万历二十八年三月庚戌;卷三四六,万历二十八年四月辛丑; 卷三四七,万历二十八年五月癸卯、乙巳;卷三四九,万历二十八年七 为终极目标的采矿课税运动,并且在这个运动的过 程中结成盘根错节的利益网。如果说万历皇帝是矿 税运动的“领衔主演”,矿监税使应该是“主要演 月己酉、丙寅;卷四百,万历三十二年九月癸亥。④《东林本末》卷上 称:“徽商程守训等贿内使,以矿税动上。”北京古籍出版社,2002年。 ⑨《明神宗实录》卷三五六,万历二十九年二月乙酉。②《明神宗实 录》卷三四八,万历二十八年六月丁丑。④《明神宗实录》卷三四五, 员”,而原奏官、委官和参随人员,则可以视为“群众 演员”,其中一些重要的“群众演员”,如仲春、程守 训、乐纲、张嶷等人,甚至可以上升为“主要演员”。 注释 万历二十八年三月庚戌。④《明神宗实录》卷三四八,万历二十八年 六月癸酉。 责任编辑:王轲 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