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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租赁合同

来源:知库网


库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证件类型: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证件类型: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愿意将管理权属于自己的库房出租给乙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地政府对库房租赁的有关规定的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租赁库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以约束双方行为,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出租库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库房座落在 ,租赁给乙方使用。 如乙方须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或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租赁期间如因库房管理不善引发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

二、 租赁期限

1、库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库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该库房年租金为 元,大写为 元。 2、租金年交,一次性付清。

四、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库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库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3、如因第三方权利机构(政府、法院、银行等部门)致使该厂区无法正常使用,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不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五、免责条款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库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其他防火规定,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方法规及有关厂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由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厂区周围其他用户、住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6、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7、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0%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8、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

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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